農業生產者
從事農業生產的單位和個人
農業生產者是指從事農業(包括種植業、養殖業、林業、牧業、水產養殖業)生產的單位和個人。都叫農業生產者!
農業生產者從傳統的意義上講主要指農牧民。現在一般指從事農業(包括種植業、養殖業、林業、牧業、水產養殖業)生產的單位和個人。農業生產者仍然以體力勞動為主,勞動成果受自然條件影響較大。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五條規定,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產品可申請免征增值稅。申請應提供的資料包括:1、調查報告。(報告內容:公司的基本情況;生產經營情況;反映上年度免稅產品生產成本、銷售額等;產銷是否合理;減免期限。);2、《納稅人減免申請審批表》;3、企業減免稅申請書;4、生產用地租賃合同;5、生產場地房地產證明(房地產證明或村委等政府部門證明等。證明內容:經營場地情況、農產品是否自產等。)及主管稅務機關要求的其他資料。
中國在向工業化、城鎮化道路邁進的過程中,面對農業人口佔比大,剩餘勞動力多的狀況,一方面,農民需要通過打工來解決改善生活的途徑,另一方面,中國非農業經濟的發展,也需要農村這支強大的勞動大軍作為力量的支撐。因此,在江西、湖南、四川等內陸省份還出現了不少的以打工收入為主要經濟來源的打工縣、打工鄉、打工村,這些地方因青、壯年的農業勞動力在東南沿海打工,繁重的農業生產勞動任務便留給了體弱的農村中老年們,這樣一來,又帶來了新的農業生產問題:農業生產本是一種以強體力勞動為主的生產勞動,青、壯年者進城打工,年老體弱、文化知識缺乏的農民留守在農業生產第一線以後,農田的基本設施修善、農業的基本建設、農業生產技術的提高、農業生產發展的後勁等問題,又待於我們研究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