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岡山市公安局
政府職能部門
井岡山市公安局是井岡山市人民政府負責全市安全工作的職能部門。
(一)貫徹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公安工作的路線、方針、政策;研究擬訂有關公安工作的規定和實施辦法;對全市公安機關相關部門實施組織領導和指揮;負責對全市公安工作的部署、指導、檢查和監督;同時具有實戰單位的職能。
(二)掌握影響穩定、危害國內安全和社會治安情況,分析形勢,制定對策。
(三)組織實施並指導偵查工作,組織、協調處置重大案件、治安事件、治安事故和騷亂。
(五)組織指導出(入)境和外國人在我市境內居留、旅行的有關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全市公安外事工作。
(六)組織實施並指導、監督全市消防和警衛工作。
(七)組織實施並指導全市公安機關維護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車輛、駕駛員管理工作。
(八)指導、監督全市公安機關對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以及群眾性治安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指導機關、企事業單位保衛組織和經濟民警、保安隊伍的建設。
(九)組織實施並指導、監督全市公共信息網路安全監察工作。
(十一)組織實施並指導全市公安法制建設;指導、檢查、監督公安機關執法活動。
(十二)組織實施並指導全市公安機關開展禁毒和緝毒工作以及承辦市禁毒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三)組織全市公安科學技術工作,規劃公安信息技術、刑事技術和行動技術建設。
(十四)規劃制定全市公安機關裝備、被裝配備和經費等警務保障標準、制度。
(十五)指導全市公安政治工作和隊伍建設;組織實施並指導、管理全市公安教育、培訓及技能訓練;組織指導公安宣傳工作;按規定許可權管理幹部人事工作。
(十六)制定全市公安隊伍監督管理工作規章制度,分析隊伍狀況,組織實施並指導全市公安機關督察工作;按規定許可權實施對幹部的監督;查處或督辦公安隊伍重大和較大違紀案件。
(十七)市森林公安局列入市公安局序列,受主管部門和市公安局雙重領導;市森林公安局為市公安局負責組織、指導查處森林刑事和治安案件的職能部門,業務工作以市公安局領導為主。
(十八)配合海關緝私警察依法履行職責。
(十九)承辦市委、市政府、省公安廳交辦的其他工作。
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政委:張斌
市公安局黨委委員、森林分局局長:羅仁香
井岡山市委常委:呂建安
市副縣級幹部、公安局政委:周少平
市公安局副局長:董曉雲
市公安局副局長:曾建波
市公安局副局長:許愛攀
市公安局副局長:黃愛民
2019年3月,獲得“江西省第十五屆文明單位”榮譽。
2020年4月,獲得江西省平安江西建設領導小組“2019年度全省公眾安全感調查先進政法單位”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