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齊哈爾海關

齊齊哈爾海關

中華人民共和國齊齊哈爾海關地處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是國家設在齊齊哈爾市的進出境監督管理機關,是隸屬於哈爾濱海關的處級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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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其主要職能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監管進出境運輸工具、貨物、行李物品、郵遞物品和其他物品,徵收關稅和其他稅費,查緝走私並編製海關統計和辦理其他海關業務。
齊齊哈爾海關的前身是1992年經海關總署批准成立的哈爾濱海關駐齊齊哈爾哈爾監管組和1993年3月成立的齊齊哈爾海關籌備處。經過三年多的籌備,於1996年6月18日正式建關,現有職工21人。
齊齊哈爾海關業務轄區為齊齊哈爾市所轄的7區9縣(市),2006年3月以前,曾代管過中國最北部漠河海關的監管業務。主要業務為進出口轉關貨物監管、國有大中型企業技術改造和農機等設備減免稅審批、科教用品減免稅審批、亞麻、機電產品加工貿易監管等。監管的主要貨物有機電產品、煤瀝青、亞麻紡織品、科教用品等。平均每年監管進出口貨物近2萬噸、徵收關稅、增值稅500餘萬元,加工貿易備案金額1000萬美元,減免稅備案金額3000萬美元,審核報關單400多份。
齊齊哈爾海關自成立以來,在哈爾濱海關的正確領導下,在地方黨政及各部門的大力支持下, 堅持“依法行政,為國把關,服務經濟,促進發展”的海關工作新方針和“政治堅強、業務過硬、值得信賴”的隊伍建設12字要求,大力弘揚“忠誠公正,興關強國”的海關精神,銳意進取,求實創新,不斷開創齊齊哈爾海關工作的新局面。多年來,先後榮獲“全國海關係統監管工作先進集體”、“關區保稅工作先進集體”和“市級文明單位”、“市級文明單位標兵”、“創建人民滿意機關優勝單位”、“全市改善投資環境先進單位”、“全市外貿工作先進單位”、“民主評議行風活動先進單位”、 “全市對外開放工作先進單位”、“文明城市優質服務競賽先進單位”、“行風工作優勝單位”、“全市法制工作先進單位”、“全市食品安全工作先進集體”等榮譽稱號。
憶往昔,無怨無悔;看未來,信心滿懷。齊齊哈爾海關將繼續堅持“依法行政、為國把關、服務經濟、促進發展”海關工作的方針,按照“政治堅強、業務過硬、值得信賴”海關隊伍建設的要求,深入踐行“開門建海關”的工作理念,不斷優化監管服務,著力推進大監管體系建設,以依法行政為前提,以優質服務為主線,以提高隊伍素質為手段,緊緊圍繞總關黨組“強關升位”的目標,堅持團結、求實、自強、提高,努力推進齊齊哈爾海關各項工作不斷向前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