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提督
廣東提督
廣東提督,全銜為“提督廣東省軍務總兵官”,順治八年置,十八年,徙惠州。尊稱“軍門”,為武職從一品官,比文職巡撫高一級,與加尚書銜的總督同級,為廣東省綠營清軍的最高長官。管理一省軍政,節制廣東七鎮總兵,及副將十三人,參將十二人等,與督撫並稱‘封疆大吏’。
廣東遠離清朝統治中心,作為南隅一角,為地方勢力割據提供得天獨厚的地理條件。清朝立國之初,反清復明勢力便與廣東有千絲萬縷的聯繫。廣東提督一職的設置,為肅清叛亂、安定地方提供了有力的軍事支持。同時一定程度上分擔了地方總督巡撫的軍事壓力,並分立了兩者的地方大權,作為清廷戍守地方的統治工具。
廣東地處中國南疆,瀕南海,水脈交錯,地形險要,因廣東提督軍務繁忙,分身無暇,康熙三年六月癸丑,朝廷分設廣東水師提督一員,駐順德。七年省。嘉慶十四年,改陸路提督,復置水師一人,駐虎門。光緒三十三年,並為一。尋以海盜警復故。宣統三年,仍省水師提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