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總工會
黑龍江最早的工會組織
黑龍江省總工會,黑龍江最早的工會組織,是1906年在黑龍江省哈爾濱市成立的中東鐵路職工聯合會。
黑龍江省總工會是中國工會省級地方組織。
1921年中國共產黨成立后,曾先後幾次派人到黑龍江考察工人運動,建立工會組織,發動工人開展鬥爭。1927年7月,中共滿洲省委在領導失業工人復工運動中,成立了東鐵總工會。1931年5月,中共哈爾濱市委召開哈爾濱第一次工人代表會議,宣布成立哈爾濱總工會。1933年6月,中華全國總工會和中共滿洲省委在哈爾濱成立滿洲省總工會籌備處,以鐵路工人為主要對象,發展工會會員、建立基層組織。1945年8月,東北解放后,在黑龍江現轄區域內,黑龍江、嫩江、松江、合江四省和哈爾濱市總工會相繼成立。1949年5月,黑龍江、嫩江省合併為黑龍江省,松江、合江省合併為松江省,四省職工總會合併為黑龍江、松江兩省職工總工會。1954年8月,黑龍江、松江省合併為黑龍江省,兩省職工總會合併組成黑龍江省工會聯合會。1959年2月,黑龍江省工會聯合會改稱黑龍江省總工會。“文化大革命”期間一度被迫停止工作。1973年6月,省總工會恢復工作。黑龍江省總工會自成立至今已開過10次代表大會,並進行了換屆。張兆美、常一彬、於洪亮、石青、陳有義、倪志榮、侯旭宇等先後被選為主任、主席。2003年7月15日,王悅華被選為省總工會主席,2009年連任。
宋希斌:黑龍江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黨組成員,省總工會主席
韓嘉彬:黑龍江省總工會黨組書記、副主席
王淑霞:黑龍江省總工會副主席、黨組成員
王東明:黑龍江省總工會副主席、黨組成員
謝伍華:黑龍江省總工會副主席、黨組成員
於國君:黑龍江省總工會副主席、黨組成員
高麗光:黑龍江省總工會副主席、黨組成員
王雲鵬:黑龍江省國資委副主任、黨委委員,省總工會兼職副主席
左志斌:黑龍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副廳長、黨組成員,省總工會兼職副主席
秦世俊:中航工業哈爾濱飛機工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數控銑工,省總工會兼職副主席
王友秋:大慶高新管理有限公司市政保潔公司垃圾清運班班長,省總工會兼職副主席
陳亞君:黑龍江省紀委監委駐省總工會紀檢監察組組長,省總工會黨組成員
於曉東:黑龍江省總工會黨組成員、經費審查委員會主任
呂光英:黑龍江省總工會黨組成員、省教科文衛體工會委員會主席
辦公室
職 能:辦公室(掛國際聯絡部牌子),負責省總工會主席辦公會議部署工作的協調、督查和綜合服務工作。綜合反映全省工會工作情況及動態,協調主席辦公會議對機關各部門和直屬單位的工作部署與要求的落實情況,籌備與組織全會性會議,起草重要文件和領導講話,編輯《工會工作通訊》,處理日常文秘等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機關財務、資產管理、聯絡接待、保密保衛、信息網路、房產管理、後勤服務等行政事務工作。
負責國際工運理論的研究,同各國工會組織進行聯繫,接待外國工會代表團的來訪和派出相關代表團的組織協調工作。
機關黨委
職 能:按黨章規定設置,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務工作。
政研室
職 能:
負責全省工人運動與工會工作重要理論和社會政策問題的調查研究和與職工利益密切相關的重要經濟和社會問題的調查研究,省總工會確定的重大調研課題的規劃、組織、協調工作和年度調研成果的評比、獎勵,研究起草省工會代表大會及其全委會、常委會的重要文件、領導講話,承辦全省工運研究會的日常工作,編髮《工運研究》,全省工會信息統計、檔案管理和機關資料室工作。
組織部
職 能:負責全省工會組織建設工作。研究制定並實施全省工會組織建設有關規劃和制度,指導基層工會開展“建設職工之家活動”,推進新建企業的工會組建工作,承擔省工會代表大會和全委會有關組織人事工作,承擔和指導會員會籍的管理工作,規劃和指導全省工會幹部教育培訓工作,做好工會幹部的協管工作,承擔機關及所屬事企業單位的人事、職稱、勞動工資等工作。
宣教部
職 能:負責對全省工會和職工的宣傳、教育、文化、體育工作進行規劃和指導。研究與制定職工宣傳、教育工作的規劃及任務,並組織策劃有關重大活動,調查研究和反映職工的思想狀況,參與有關職工思想、教育、文化、體育工作的方針政策的制定和執行,負責與新聞單位的聯絡和新聞發布工作,宣傳報導全省工會系統的重要工作和重要活動,指導全省職工文化、體育事業的發展。
經濟部
職 能:負責全省群眾性經濟技術活動和評模表彰工作。負責參與全省經濟建設、經濟改革有關規劃和政策的研究制定,組織實施群眾性“經濟技術創新工程”,指導全省職工技術協作工作,參與全省有關勞動模範政策的制定與實施監督,承辦全國勞動模範的推薦和省勞模的考核、評選、表彰及管理工作,推薦全國“五一”勞動獎章、“五一”勞動獎狀獲得者,評選、考核、表彰和管理省“五一”勞動獎章、“五一”勞動獎狀獲得者。
保障部
職 能:負責研究和參與與職工利益相關的社會保障工作。參與全省有關職工生活、勞動工資、社會保險等方面的法律、法規、政策的制定與執行,監督有關職工生活、勞動就業、工資分配、物價、住房和社會救濟等政策的貫徹落實,組織實施“送溫暖工程”,建立和完善職工補充保障體系,負責對職工互助補充保險事業的管理和指導,參與有關退休職工管理和服務政策的制定與監督實施。
民管部
職 能:民主管理部負責指導全省職工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研究和指導基層工會堅持和發展職工代表大會制度,抓好廠務公開工作,指導改制企業、新建企業及國有獨資和國有獨資和國有控股公司建立職工董事、職工監事制度,指導縣以上地方工會和產業工會與同級地方政府(行政)建立聯席會議制度,搞好縣級以上地方工會和產業工會的民主參與。
財務部
職 能:財務資產部負責全省工會經費“收、管、用”和資產管理工作。制定全省工會及有關事業單位財務管理的有關規章制度,編報本級工會預決算,審批下級工會和事業單位的預決算,組織全省工會經費的收繳和上解,指導和監督各級工會經費“收、管、用”及省總工會事業單位的財務工作,負責全省工會資產的管理。
保護部
職 能:勞動保護部負責全省勞動安全職業衛生的群眾參與和群眾監督工作。研究和參與全省有關職工勞動保護、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標準、制度的制定及監督實施,參與重、特大生產傷亡事故和嚴重職業危害的調查處理工作,參加省級生產建設項目勞動安全衛生方面的“三同時”審查驗收工作,參加省政府組織的安全工作大檢查,組織、指導全省群眾性安全檢查並監督整改,開展職工勞動保護、安全衛生和事故處理等方面的教育培訓工作。
法律部
職 能:法律部(掛省總工會信訪辦公室牌子)負責涉及職工和工會工作的立法參與和執法監督。參與涉及職工和工會工作的地方立法,參與勞動法律、法規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聯絡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指導全省工會開展法律服務和實施法律援助工作,承擔省總工會的法律顧問日常性工作,負責勞動關係三方機制的綜合協調工作,指導企業建立平等協商、集體合同制度,指導企業的勞動爭議調解和參加勞動爭議仲裁工作,負責職工信訪工作,承辦基層工會法人登記和職工持股會審批工作。
女職工部
職 能:女職工部(掛省總工會女職工委員會辦公室牌子)負責參與有關女職工權益的維護工作。參與有關女職工權益與特殊利益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的研究制定和實施監督,調查研究職工特殊權益保護及工作、學習、生活等方面存在的問題並提出意見和建議。
負責女職工工作的理論政策研究,承擔省總工會女職工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經審辦
職 能:經費審查委員會辦公室(掛審計處牌子)負責對工會經費使用和管理工作的監督審查。重點負責省總工會本級機關及直屬事業單位財務預決算和經濟活動的年度審計工作,對全省工會經費和各項基金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針對存在的問題提出處理意見,承擔省總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國際部
職 能:負責全省工會外事業務工作的歸口管理和對外聯絡的協調,負責對各國工會狀況的了解,研究和組織工會的對外宣傳;承擔工會團組出訪、國外以及港、澳、台工會代表團來訪接待、有關國際工運會議的聯繫、組織、實施工作。
老幹部處
職 能:離退休幹部工作處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與服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