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學質量標準

衡量教學應達到目標的標準

教學質量標準是為衡量教學應達到的目標而制定的具體明確的標準。教學的對象是人,教學過程可變因素多,質量難以數量化。世界各國正應用數學方法,通過實驗,在取得可靠資料的基礎上探討量化標準問題。不同社會制度、不同階級的教學質量觀不同。中國堅持以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質量觀為制定教學質量標準的依據。

詞語簡介


具體做法是:
(1)從學生原有知識基礎出發,提出經過努力應達到的符合教學大綱要求的各學科質量標準和綜合教學質量標準;
(2)對教師的備課、講課、布置和批改作業、輔導、考核,學生的預習、聽講、複習、作業、小結等主要教學環節提出質量標準;
(3)對教學輔助工作,如各處室對教學活動的協調和服務、資料供應和數據統計等提出質量要求。衡量教學質量,既要有數量指標,如識字量,優秀生率,不及格人次占參加考核人次的百分比,領導和教師聽課節數等;也要有程度標準,如教師講課要體現教材的思想性、科學性,布置作業要考慮學生負擔。學生聽講要理解教師思路,抓重點、關鍵和難點。實驗要有記錄和報告等。通過教學管理實踐,不斷總結研究,使教學質量具體化、科學化、標準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