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購費率

需支付的申購費用的比率

申購費率就是投資者在基金成立后,購買基金份額時,需支付的申購費用的比率。

簡介


投資者申購不同基金時,可能會因為申購金額的大小而申購費率有所不同。

申購規則


開放式基金的申購金額里實際包括了申購費用和凈申購金額兩部分。申購費用可以按申購金額或凈申購金額的一定比例計算。國內的做法一般是按申購的價款總額(含費用)乘以適用的費率計算申購費用,並從申購款中扣除。這就是(1)式的計算方法。但是,如後面所述,這種計算方法,將導致收取極其不合理的費用(參見(4)式及其解釋)。因此,經證監會批准,申購費用改為按(5)式進行計算。這樣,就合理了。這樣,對一筆申購金額實際可以買到的基金份額可按(3)式計算獲得。

計算公式


不合理的計算方法

申購費用=申購金額×適用的申購費率(1)
凈申購金額=申購金額—申購費用(2)
申購份數=凈申購金額/申購當日的基金份額凈值(3)
這種計算方法是美國等海外市場通用的計算方法。這種方法的優點在於,在採用“未知價法”的情況下,計算比較簡便;此外,由於一般按申購金額增加採用遞減的費率,可以避免出現按凈申購金額計算會導致買的少的投資者實際交款可能高於買的多的投資者的不公平現象。
採用這種計算方法會使按凈申購金額適用的費率略高於公布的費率。投資者如想了解按凈申購金額計算適用的費率,只需作一個小的換算即可:
按凈申購金額適用的費率=按申購金額適用的費率÷(1-按申購金額適用的費率)

合理的計算方法

實際上,以上演演算法是極不合理的。
如果將(2)式代入(1)式,則可得:
申購費用=(凈申購金額+申購費用)X適用的申購費率
=凈申購金額X適用的申購費率+申購費用X適用的申購費率(4)
由(4)式可見:申購費用包括兩部分,第一項是按凈申購金額計算的申購費用,是投資者應支付的合
理費用;而第二項實際上是將申購費用又當申購金額重複收取的費用,這是投資者不應支付的額外費用,因而是不合理的費用。經多年的爭取,證監會才決定將(1)式改為:
申購費用=凈申購金額X適用的申購費率(5)
即將(4)式中的第二項不合理費用刪除,只按其第一項收取申購費用。這樣才是合理的收取申購費用的方法。
將(5)式代入(2)式可得:
凈申購金額=申購金額—凈申購金額X適用的申購費率
將第二項移至左邊並整理后可得:
凈申購金額=申購金額/(1+適用的申購費率)(6)
將(6)式中的凈申購金額移至公式左邊,可得:
適用的申購費率=申購金額/凈申購金額-1(7)
由(7)可見,1+適用的申購費率是申購金額與凈申購金額之比值。
但是,這是“比值”,還未將申購費率的“率”表達出來。因此·,如果在(7)式分子和分母同乘100,
以百分比表示,則(7)式變為:
1+適用的申購費率=申購金額/凈申購金額×100×%(8)
由(8)式可見,申購費率就是申購金額與凈申購金額的比率減1。

單位問題


在上述計算公式中,各個參數都有一個單位問題。其中,申購金額、凈申購金額、申購費用的單位為“元”是沒有問題的;申購費率是沒有單位的,即是無量綱的參數;申購份額的單位為“份”,也是沒有問題的。但是,“基金份額凈值”的單位是什麼?則必須加以討論了!下面就來討論該參數的單位問題。
通常,人們(包括基金公司)都把“基金份額凈值”的單位標為“元”。可是,人們往往忽略了參數的量綱問題。如果量綱不正確,將導致不合理的量綱或單位出現。請看:如果“基金份額凈值”以單位“元”代入(3)式,將導致什麼樣的結果呢?
申購份額(份)=凈申購金額(元)/基金份額凈值(元)(9)
由(9)式可見:公式右邊的分子和分母的單位“元”一除,則成為沒有單位的量了!可是,公式左邊申購份額的單位卻是“份”,這樣,就導致公式左邊和右邊的單位不一樣了。顯然,這是錯誤的!為什麼會有這樣的結果呢?其原因主要是由於“基金份額凈值”的量綱問題。該參數的量綱或單位,正確應該是“元/份”才對!
如果,“基金份額凈值”的單位以“元/份”代入(3)式,則有:
申購份額(份)=凈申購金額(元)/基金份額凈值(元/份)(10)
公式右邊分子和分母的單位一除,(元)和(元)消掉后,其單位則為“份”,與公式左邊的單位就一致了!由此可見,“基金份額凈值”其正確的量綱或單位應該是“元/份”,才是正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