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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波
武漢東湖財政分局經濟建設科原科長
黃波,武漢市東湖高新技術開發區財政分局經濟建設科原科長,有4處房產和18張銀行卡仍裝“窮”,因受賄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
黃波,現年47歲,1984年從武漢市財政學校畢業后留校任教,1992年調入武漢市東湖高新技術開發區財政分局工作,1998年任該局預算科科長,2006年任該局經濟建設科科長,主要負責基建等財政性投資項目的評審及決算批複工作。在親人和同事的眼中,他是個捨不得吃捨不得穿的“窮科長”。可實際上,他的名下有4處房產,包里裝有18張銀行卡。2011年8月湖北省武漢市檢察院披露了這起典型受賄案。“窮科長”已被法院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
2010年,武漢市檢察院反貪局在偵辦其他案件過程中,調查對象武漢恆立信基建造價公司負責人徐某交代,他曾以“借”為名送給黃波10萬元。辦案檢察官迅速對黃波進行調查。
早在2006年,徐某所在的公司想參與東湖高新技術開發區的財政投資項目的評審工作,於是通過中間人認識了負責財政性項目評審及決算批複工作的黃波。
2006年6月至2010年4月,黃波在任財政分局經濟建設科科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為徐某等人謀取利益,先後28次收受9家有業務往來單位的賄賂款75.2萬元、美金1萬元,摺合人民幣82萬元。“寒酸科長”擁有4套住房,且大都是其在任經濟建設科科長期間置辦的。其中,在2007年初,徐某聽說黃波要買房子,主動提出“借給”他10萬元。黃波拿到錢后,立馬在徐某公司樓下的一家銀行將錢存進自己賬戶,後用於支付以其女兒名義買的商品房的房款。
2007年下半年,在黃波的幫助下,徐某的公司被確定為開發區財政投資項目評審的受委託單位,並陸續承接了多個項目的評審工作。為此,在2007年至2010年,黃波先後6次收受徐某送來的24萬元“感謝費”。
在依法對黃波的辦公室進行搜查時,現場搜出了2.8萬元現金及各類銀行卡18張,這18張銀行卡大都放在黃波隨身帶的皮包里。因為銀行卡的數量異常,而且卡內資金往來涉及8家銀行的40餘個網點和2家證券公司,大多都是黃波以其親友名義辦的,然後作為收受賄賂的工具。
2010年4月21日,4名身著便衣的檢察官出現在黃波的辦公室,將其帶走。黃波落網時,其銀行賬戶的存款有36萬餘元,股票賬戶截至2010年4月的市值為38.9萬餘元。黃波落網后,因其親屬幫忙全額退了贓,其幾處房產得以保全。
黃波落網后,其親友及同事起初都不相信他會有經濟問題。在大家眼裡,甚至在行賄人眼裡,黃波過得有些寒酸,他平日里省吃儉用,衣著樸素,不像有錢人,是個“窮科長”。而且,黃波沉默寡言,平時與同事接觸很少,大家也難得知道其“底細”。
黃波雖然只是一名科長,但他在工作中,至少在三個環節“做了文章”:一是像徐某這樣的有資質的基建造價審計公司,“要入庫”也就是要被政府部門選中為受委託單位,需要經過他之手;二是“入庫后”,他有向單位領導建議的權力,差不多就是決定權;三是他可以幫受委託單位催要財政撥款。
“正是基於此,要論黃波案的深層次原因,其中之一就是制度上存在漏洞。要堵住這些漏洞,用搖號的方式確定受委託單位,興許是一劑良方。”辦案檢察官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