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去一降一補

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點任務

“三去一降一補”即去產能、去庫存、去槓桿、降成本、補短板五大任務。是習近平總書記根據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提出的。供給側改革主要涉及到產能過剩、樓市庫存大、債務高企這三個方面,為解決好這一問題,就要推行“三去一降一補”的政策。

提出時間


2015年12月18日至21日,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在京舉行。會議提出,2016年經濟社會發展特別是結構性改革任務十分繁重,戰略上要堅持穩中求進、把握好節奏和力度,戰術上要抓住關鍵點,主要是抓好去產能、去庫存、去槓桿、降成本、補短板五大任務。
2021年3月5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依靠創新推動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培育壯大新動能。促進科技創新與實體經濟深度融合,更好發揮創新驅動發展作用,優化和穩定產業鏈供應鏈。繼續完成“三去一降一補”重要任務。

具體內容


去低利潤、高污染的過剩產能
去庫存是為新的產能提供空間
去槓桿是降低長期性和系統性風險
降成本是提高效率的基礎
補短板是提高整體資源配置效率必要條件
補短板也是平衡供需關係的必然手段

科學含義


去產能

即化解產能過剩,是指為了解決產品供過於求而引起產品惡性競爭的不利局面,尋求對生產設備及產品進行轉型和升級的方法。受國際金融危機的深層次影響,國際市場持續低迷,國內需求增速趨緩,我國部分產業供過於求矛盾日益凸顯,傳統製造業產能普遍過剩,特別是鋼鐵、水泥、電解鋁等高消耗、高排放行業尤為突出。當前,我國出現產能嚴重過剩主要受發展階段、發展理念和體制機制等多種因素的影響。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把“去產能”列為2016年五大結構性改革任務之首,並明確了“多兼并重組,少破產清算”的思路。
積極穩妥化解產能過剩。要按照企業主體、政府推動、市場引導、依法處置的辦法,研究制定全面配套的政策體系,因地制宜、分類有序處置,妥善處理保持社會穩定和推進結構性改革的關係。要依法為實施市場化破產程序創造條件,加快破產清算案件審理。要提出和落實財稅支持、不良資產處置、失業人員再就業和生活保障以及專項獎補等政策,資本市場要配合企業兼并重組。要儘可能多兼并重組、少破產清算,做好職工安置工作。要嚴格控制增量,防止新的產能過剩。

去庫存

主要是化解房地產庫存。按照加快提高戶籍人口城鎮化率和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要求,通過加快農民工市民化,擴大有效需求,打通供需通道,消化庫存,穩定房地產市場。落實戶籍制度改革方案,允許農業轉移人口等非戶籍人口在就業地落戶,使他們形成在就業地買房或長期租房的預期和需求。明確深化住房制度改革方向,以滿足新市民住房需求為主要出發點,以建立購租並舉的住房制度為主要方向,把公租房擴大到非戶籍人口。發展住房租賃市場,鼓勵自然人和各類機構投資者購買庫存商品房,成為租賃市場的房源提供者,鼓勵發展以住房租賃為主營業務的專業化企業。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順應市場規律調整營銷策略,適當降低商品住房價格,促進房地產業兼并重組,提高產業集中度。取消過時的限制性措施。

去槓桿

“槓桿”是指特定主體通過借入債務,以較小規模的自有資金撬動大量資金,以此擴大經營規模。比如個人、企業和政府等主體向金融機構借貸或發債等,都是加槓桿的行為。微觀上一般以總資產與權益資本的比率衡量槓桿率水平,宏觀上一般以“債務/GDP”衡量槓桿率水平。適度加槓桿有利於企業盈利和經濟發展,但如果槓桿率過高,債務增速過快,還債的壓力就會反過來增大金融風險甚至拖累發展。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把“去槓桿”列為2016年結構性改革的重點任務之一,積極推動在提高生產效率、推動經濟增長的過程中改善債務結構,增加權益資本比重,以可控方式和可控節奏逐步減少槓桿,防範金融風險壓力,促進經濟持續健康發展。
對信用違約要依法處置。要有效化解地方政府債務風險,做好地方政府存量債務置換工作,完善全口徑政府債務管理,改進地方政府債券發行辦法。要加強全方位監管,規範各類融資行為,抓緊開展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堅決遏制非法集資蔓延勢頭,加強風險監測預警,妥善處理風險案件,堅決守住不發生系統性和區域性風險的底線。

降成本

即幫助企業降低成本。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轉變政府職能、簡政放權,進一步清理規範中介服務。降低企業稅費負擔,進一步正稅清費,清理各種不合理收費,營造公平的稅負環境,研究降低製造業增值稅稅率。降低社會保險費,研究精簡歸併“五險一金”。降低企業財務成本,金融部門要創造利率正常化的政策環境,為實體經濟讓利。降低電力價格,推進電價市場化改革,完善煤電價格聯動機制。降低物流成本,推進流通體制改革。

補短板

補基礎設施建設短板,解決城市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滯后,中心城區地下管網老舊、水電氣暖及環衛設施不配套等問題。補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短板,解決結構優化調整緩慢,實體經濟發展不快,金融產品有效供給不足,企業融資成本過高,產業投資增量減少,增長新動力不足,投資需求降低等問題。補科技創新進步短板,解決創新能力不強,創新活力不足,科技研發投入偏低,科技成果轉化緩慢,高新技術產業規模較小等問題。補城鄉統籌發展短板,解決新農村建設標準不高,都市現代農業規模不大,農民生產生活條件相對落後,城鄉差別較大等問題。
補民生建設短板,解決公共服務體系不完善,基本公共服務不均衡,教育、醫療、衛生、文化、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水平不高等問題。補對外開放短板,解決國際交流合作不活躍,投資貿易規模不大,對中亞市場輻射力不強和城市開放度不高等問題。補環保生態建設短板,解決發展受水、土地等資源硬約束加劇,“城市病”較為突出,環境容量和生態承載力嚴重不足,環保基礎設施欠缺,大氣污染區域聯防聯控不到位等問題。補人才隊伍建設短板,解決人力資源管理政策不活,人才管理體制機制改革相對滯后,各領域人才特別是企業科技、管理人才相對匱乏,各類人才待遇較低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