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5. 組織對本級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的專項審計或審計調查。
思明區審計局工作職責
(二)直接對本級
審計管轄範圍內的下列事項進行審計監督:
1. 區級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
2. 與區財政直接發生預算繳款、撥款關係的區級各部門(含權力機關、司法機關、政府各部門、各街道、政黨和社會團體)和直屬單位(含行政、
事業單位和其他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
4. 由區政府有關部門管理和社會團體受政府委託管理的
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以及其他有關
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情況。
5. 組織對本級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的專項審計或審計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