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指昌州,古昌州轄永川、大足、昌元(今榮昌縣)、靜南四縣。被稱為海棠香國,最早出自南宋著名地理學家王象之《輿地紀勝》里徠的《靜南志》:昌居萬山間,地獨宜海棠,邦人以其有香,頗敬重之,號海棠香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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