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總工會
延安市總工會
根據市委、市政府《關於市級機構改革的實施方案》(延市發[2001]31號), 市總工會是負責全市工會工作的群眾組織,接受市委和省總工會的雙重領導。
一、負責工會工作方針、政策的傳達、宣傳和貫徹落實。
二、負責全市工會方面的調研和信息工作,了解全局情況,為市委、市政府決策提供依據。
三、負責指導企事業單位工會開展民主管理工作;指導縣區總工會、市直單位工會的換屆選舉。
四、負責工會組織和隊伍建設,增強基層工會組織的活力。
五、組織全市各級工會開展具有工會特色的職工思想教育,提高職工隊伍的思想道德和科學文化素質。
六、負責指導和組織全市各級工會開展社會主義勞動競賽活動和評優樹模工作。
七、依法維護職工群眾的合法權益,努力為職工群眾辦實事。
八、負責全市工會經費的收、管、用工作。
九、完成市委和省總工會交辦的其他任務。
市總工會現共設有7個業務部室
1、辦公室
2、組宣部
3、經濟部
4、法律維權部
5、市直工會
6、財務部
7、困難職工援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