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台聯考
學制考試
港徠澳台聯考,學制的一種,是內地為了向港澳台招生而興起的一種學制考試。
聯合招生考試於每年5月第三個周末舉行考試。全國聯合招生考試分為6個考區,分別是北京、上海、福州、廣州、香港、澳門。
改革開放20多年來,伴隨著經濟的高速增長,中國大陸的高等教育也有了長足的發展。自1978年以來,大陸有大量的精英留學海外。大陸的高速發展,吸引了大批留學人員回國工作,使大陸高校的教師結構產生了較大的變化。尤其近年來大陸的中央和地方政府都加大了對高等教育的投入,高等院校無論在辦學條件或師資方面都有了很大的改善。許多大學的校園設施已不遜於世界發達地區的院校,甚至更好。北京清華大學等一些院校的年度科研經費已經超過香港和台灣的大學。
中國經濟正處於飛躍式發展時期,國力及國際影響力正急速提升,國家的高速發展將為新一代年青學生提供良好的發展機遇。
中國發展趨勢
中國對外貿易總額2007年超越德國成世界第二,並有可能於2010年超越美國成為世界第一。
世界貨幣基金會認為,2007年中國已超越美國,成為推動世界經濟發展的火車頭。
香港經濟對內地依賴日益增加﹕訪港旅客過半數是內地遊客、香港股市成交額中超過七成是中資企業股票。
內地大學優勢
內地學生赴港求學的同時,也有大批港澳台學生前來內地學習,這種交流也折射出內地大學教育的部分優勢所在
高考過後,香港的諸多大學向內地學生敞開大門。良好的教學條件、高額的獎學金吸引了大批高分考生的目光。當他們紛紛棄內地高校而去,選擇赴港深造時,也有一批學生走上與之相反的求學旅程,他們就是到內地高校就讀的港澳台學生。
就讀於中國人民大學的蔡晶瑩來自於香港,現在是商學院2005級企業管理碩士研究生。她是因父母到內地工作而到人大上學的。她對《國際先驅導報》記者說,香港的商業活動相對飽和,內地是個很大的市場,以後很可能成為亞洲的商業金融中心,到內地來學習可以得到很多在香港得不到的機會。
夏雯震來自台灣,本科就讀於台灣輔仁大學,碩士畢業於台灣大學,現在北京大學法學院攻讀博士學位。由於碩士論文是關於大陸經濟法方面的,夏雯震想在這方面作進一步的研究,索性就到大陸的學府來讀書。他覺得大陸的研究生教育中比較強調師徒傳承的觀念。導師的人品、學品會對學生有很深刻的影響,導師對學生的學習、生活也很關心,師生之間充滿人情味。這一點與台灣不太相同。他介紹,在台灣讀博士,前兩年不會分配導師,完全靠自己摸索學習。只有在最後一年才根據論文選題方向選定一位學位論文指導教師,專門負責指導論文寫作。
在三所學校受過高等教育的夏雯震總結出北大的兩大優勢:一是國際化程度很高。他告訴《國際先驅導報》記者,北京大學為學生提供了很多到國外交流的機會,此外,在一些國際性的研討會上可以遇到很多在台灣沒機會見到的大師。北京大學還開設了許多外教講授的課程,通過這些老師可以直接了解到外國文化,這也是台灣大學無法比擬的。第二個特點是講座很多。北京大學幾乎每天都會有十幾場講座,密度遠遠高於台灣的大學,這非常有利於學生更好地掌握所學的知識,並拓寬知識面。
現在同樣就讀於北京大學的台灣學生張錦芬則認為,北京大學悠久的傳統和深厚的文化底蘊是她一直都十分嚮往的,能夠到這裡讀書是她長久以來的夢想。在北京大學,讓她感受最深的就是那些學術等身卻又淡泊名利、不追求物質生活的老教授,他們嚴謹的治學精神給她留下深刻印象。
家住澳門的吳瑞康現在是中國人民大學法律專業2005級碩士研究生。當被問及內地大學教育有何優勢時,他說,大陸老師掌握的知識比較全面。此外,內地大學的學習氛圍也比澳門濃厚。沒來內地之前,吳瑞康想像中的人民大學應該政治風氣很重,學生講話都是教條式的。但是來了之後,他發現這裡的學生也很活躍,社團活動也很豐富,在這些方面與澳門的學校並沒有太大差別。
內地港澳台學生日益增多
內地大學教育同港澳台比起來優勢和劣勢何在?就此問題,記者採訪了北京師範大學比較教育研究中心教授項賢明。項賢明說,香港的大學教師來自世界各地,以中英雙語或者全英文授課,獎學金也要比內地高得多,這應該是很多內地學生願意到香港讀書的重要原因。但是香港的大學也有一些問題,比如由於學制比內地要短(三年),所以有些學科不一定有內地的那麼紮實。
對於台灣的情況,項賢明說:“由於台灣當局對大陸學歷的不認可,台灣學生來大陸上學的阻礙比香港和澳門要大一些。但是台灣島內的高等學歷非常普遍,就業壓力比大陸要大很多,加上很多台灣的孩子從小就和經商的父母一起到大陸來,所以台灣學生來大陸學校讀書的越來越多,這也是很正常的。”
據香港嶺南大學中文系教授許子東向《國際先驅導報》記者介紹,香港學生首選去英聯邦國家讀大學,像英國、澳大利亞、加拿大等,其次是去美國。因為英美大學的獎學金比較高。只有大約20%的高中畢業生會留在香港上大學。
至於選擇來內地讀書的學生,許子東分析主要有兩種:
港澳台聯考
“內地大學的優勢就在於生源廣闊,另一大優勢還在於它的勞工市場,很多香港的學生在內地學成后就會留在那裡從事自己喜歡的工作。而持有北大、清華這樣的內地名校畢業文憑的香港學生回到香港就業也是受到認可的。如果有一天內地的名校能更大程度地受到香港公司、企業的認可,那麼香港就會有更多的學生到內地讀書,超過出國和留港的,也未可知。”
報考條件
首先要具有高中畢業文化程度,須為學歷教育。
對於港澳地區考生,須具有香港或澳門居民身份證和《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
對於台灣地區考生,須具有在台灣居住的有效身份證明和《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報名時間
報名時間為3月1日至3月31日,其中3月1日至3月15日為網上報名時間,3月16日至3月31日為現場確認報名時間(現場確認報名具體安排以各考區公告為準,2020年報名時間為3月1日至3月25日)。
報名方式
全國聯招報名採用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報名相結合的方式。
1.網上報名
考生登錄聯招辦網站進行網上報名(網址:http://www.eeagd.edu.cn)。網上報名時,考生需按要求進行註冊,輸入報考基本信息、上傳本人照片,在網上繳付報考費(報考費每人550元人民幣,港澳考區繳費方式自定),並預約現場確認報名的時間、地點。
2.現場確認報名
網上報名后,考生需記住自己的密碼,並按預約時間到相關報名地點辦理現場確認報名手續。辦理現場確認報名手續時,向報名點提交以下報名資料,所有提交的資料需為正本且所持證件須在有效期限內,其中應屆生畢業證明、成績單、華僑居留權認證書須留下備查。
(1)港澳地區考生須出具香港或澳門居民身份證和《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
(2)台灣地區考生須出具在台灣居住的有效身份證明和《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3)華僑考生須出具的材料:
①與其具有華僑身份父母一方法律關係的證明文書(如考生父母均已離世,需出具考生父母華僑身份證明、死亡證明等相關法律材料);
②由我國駐外使(領)館開具的本人及其父母一方獲外國長期或永久居留權的認證書(中文版,須註明已在住在國連續居留時間及兩年內實際累計居留時間),或已取得住在國合法居留資格認證書(中文版,須註明本人及其父母一方已取得住在國合法居留資格的連續時間及5年以內實際累計居留時間);
③考生本人及其具有華僑身份父母一方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若定居在尚未與我國建交國家,須出示同我國和其定居國均有外交關係的第三國駐該國使(領)館辦理的居留權認證,和我國駐第三國的使(領)館開具的認證書(中文版,須註明取得居留權的時間)。
(4)所有考生應提供其高中畢業文化程度(須為學歷教育)的證明材料。應屆高中畢業生須提供畢業中學開具的畢業證明及高一到高三上學期的成績單正本,錄取考生入學報到后在聯招辦報名網站補上傳高中畢業證書(證明)及高三下學期的成績單。往屆生須提供高中畢業證書(證明)及高中三年成績單正本。持國外學歷的考生須出具我國駐外使(領)館對其學歷證明材料所做的認證書(中文版,須註明是否學歷教育)。
(5)考生因特殊情況不能到報名點現場確認報名的,須由本人提交書面申請,經報名點同意後方可委託親屬代理確認,確認時應出示考生身份證件、代理人身份證件、考生親筆簽署的委託書及考生電子相片、報名材料。每位代理人只能為一名考生辦理確認手續。
3.華僑考生須在廣州報名點進行現場確認報名,考試地點可以選擇北京、上海、福州或廣州。持香港、澳門地區高中學歷的港澳台考生必須在畢業中學所在地的香港或澳門進行現場確認報名並參加考試。
報考費一旦繳交,恕不退還。
(四)現場確認報名地點
北京:
北京市高校招生辦公室(北京市海淀區志新東路9號,郵政編碼:100083,電話:(010)82837212)。
上海:
上海市高校招生辦公室(上海市楊浦區民星路465號,郵政編碼:200433,電話:(021)35367070)。
福建:
①福建省教育考試院(福州市北環中路59號,郵政編碼:350003,電話:(0591)86215678,傳真:(0591)87841550);
②福建省廈門市招生考試委員會辦公室(廈門市火炬二路269號,郵政編碼:361006,電話:(0592)5703107,傳真(0592)5703106)。
廣州:
暨南大學(石牌校區,廣州市天河區黃埔大道西601號,郵政編碼:510632,電話(020)85220130,傳真:(020)85221340)。
香港:
①香港考試及評核局新蒲崗辦事處(香港九龍新蒲崗爵祿街17號,電話:36288787/36288711);
②香港中國旅行社下列各區分社:
灣仔分社:香港軒尼詩道138號修頓中心地下1號(電話:28323888);
北角分社:香港北角英皇道395號華豐國貨商場地下1號鋪(電話:25650370);
旺角分社:九龍旺角洗衣街62-72號得寶大廈2樓(電話:29987888);
尖沙咀分社:九龍尖沙咀彌敦道27-33號良士大廈1字樓(電話:23157171);
將軍澳分社:九龍將軍澳東港城商場二樓209號鋪(電話:26286118);
觀塘分社:九龍觀塘牛頭角道300-302號裕民中心商場地下(電話:23438243)
荃灣分社:新界荃灣青山公路(荃灣段)189號地下(電話:24991377);
元朗分社:新界元朗教育路31-41號(電話:24755367);
沙田分社:新界沙田連城廣場七樓717-718號鋪(電話:26927773);
大埔分社:新界大埔寶湖道3號寶湖花園商場223號鋪(電話:26572883);
屯門分社:新界屯門青山公路(新墟段)11-17號嘉華大廈1/FA鋪(電話:26188188);
③京港學術交流中心(香港北角英皇道83號聯合出版大廈1404-05室,電話:28936355);
④中國教育留學交流(香港)中心有限公司(香港上環蘇杭街69號25樓2501室),電話:(25424811)。
澳門: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澳門荷蘭園大馬路68-B號華昌大廈地下B座,電話:(28563033)
報名地點如有變動,以網上報名系統公告為準。
(五)報名資格審核
1.報名結束后,聯招辦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對考生報名資格進行審核,包括身份審核、學歷審核及華僑考生的出入境記錄審核。
2.聯招辦對考生報名資格審核后,在聯招辦網站公示審核通過的考生名單,公示信息包括考生的姓名、性別、資格類別等。通過報名資格審核並經公示的考生方可參加聯招考試。公示后被舉報查實資格造假的考生不得參加考試和錄取。
考試科目
理工類考試科目為中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文史類考試科目為中文、數學、英語、歷史、地理。每科滿分為150分,每個考試類別滿分為750分。
考試內容和要求參見教育部考試中心制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地區、台灣省學生入學考試理科考試大綱》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地區、台灣省學生入學考試文科考試大綱》(第2版)。
考試時間
每年5月第三個周末舉行考試,其中星期六
9:00—11:30考試科目為中文,13:30—15:30考試科目為英語;星期日9:00—11:00考試科目為數學,13:00—15:00考試科目為物理、歷史,16:00—18:00考試科目為化學、地理。
考試地點
北京:由北京市高校招生辦公室安排;
上海:由上海市高校招生辦公室安排;
福州:由福建省教育考試院安排;
廣州:由聯招辦安排;
香港:由香港考試及評核局安排;
澳門:由澳門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安排。
答題方式
全國聯招考試實行計算機網上輔助閱卷。考生在考試時必須按規定在專用答題卡的指定區域內答題,在指定區域外答題不予計分。
其他事項
1.報考高校體育類、藝術類專業的考生,須參加術科考試,術科考試時間、地點及具體要求由有關高校確定,考生應儘早與擬報考的高校聯繫。
徠2.准考證在考前一周領取,具體領取方式詳見聯招辦報名網站公告。
(一)全國聯招考試成績公布后,6月中下旬考生填報志願,具體時間安排另行通知。考生填報志願網址與網上報名網址一致。
(二)填報志願前,考生應認真閱讀《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台學生專業目錄》,了解高校基本情況、招生專業、收費標準、身體健康狀況要求及其他注意事項。
(三)志願填報採取平行志願方式。考生可填報10所高校本科志願,每所高校可填報6個專業志願和一個專業服從選項。報考預科的考生還可填報5個高校預科志願。
(四)填報志願時,同一批次同一院校,考生可同時兼報普通類專業和體育類、藝術類專業。
(五)報體育類、藝術類術科考試不合格或沒有參加術科考試的考生,不得填報相應的體育類、藝術類專業。
四、錄取
(一)聯招辦於7月初組織錄取工作。錄取工作實施網上錄取,分為本科和預科兩個批次,按照“先本科、后預科”的順序,實行平行志願投檔。
(二)高校根據考生考試成績、志願及本校招生計劃、錄取要求,在聯招辦劃定的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上擇優錄取新生。高校須將擬錄取考生名單報聯招辦核准后辦理錄取手續,向考生寄送加蓋本校公章的新生錄取通知書。
五、新生報到
考生憑錄取通知書按高校規定的時間及相關要求到校辦理報到等手續。學生入學註冊時,應繳納學費及其他費用,收費標準與內地(祖國大陸)同校同專業學生相同。新生入學后,根據高校安排進行身體檢查,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入學資格;僅專業受限者,可商轉其他專業。錄取就讀預科的學生經過一年學習后須參加錄取高校組織的考試,合格者方可進入本科階段學習。
六、違規處理
在聯招報名、考試等環節出現違規行為的,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確定的程序和規定處理。
七、其他
(一)考生可在聯招辦網站上查詢當年的聯考成績和錄取情況。在“內地(祖國大陸)高校面向港澳台地區招生信息網”上查詢有關招生政策和招生辦法及高校信息。上述網站同時向考生提供招生諮詢及相關服務。
(二)學生在校期間,高校按教育部等六部門發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收和培養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及台灣地區學生的規定》進行管理。學生與內地(祖國大陸)學生享受同等醫療保障政策,按規定參加高校所在地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並享受同等待遇。
(三)學生修業期滿,考試成績合格,由高校頒發畢業證書。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規定條件的,授予學士學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