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旅遊發展委員會

青海省旅遊發展委員會

青海省旅遊發展委員會由原青海省旅遊局更名,為青海省政府組成部門。

2016年10月24日,青海省旅遊發展委員會在西寧揭牌。

2017年11月19日,獲得年度旅遊傳播貢獻獎。

成立背景


青海現有世界級旅遊景點11處,國家級旅遊景點52處,省級旅遊景點數百處,具有開發前景的旅遊資源400多項,不少旅遊資源堪稱中國乃至世界之最。代表性景觀諸如青海湖、三江源、崑崙文化、塔爾寺以及藏族、土族撒拉族民俗風情等,青海正努力把旅遊業培育成為戰略性支柱產業。

歷史沿革


青海省旅遊發展委員會揭牌
青海省旅遊發展委員會揭牌
2016年10月24日,青海省旅遊發展委員會在西寧揭牌,標誌著由青海省政府直屬機構調整為政府組成部門。

曾任領導


青海省旅遊發展委員會主任:徐浩。

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旅遊業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旅遊業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擬定旅遊發展總體規劃、中長期規劃和旅遊產業政策並組織實施。
(二)研究分析國內旅遊和出入境旅遊市場發展態勢,擬定國內旅遊、出入境旅遊的市場開發和旅遊跨區域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旅遊整體形象宣傳和重大推廣營銷活動;引導旅遊業與相關產業融合,指導、扶持重點旅遊產品開發、策劃,宣傳全省重點旅遊景區、景點和精品旅遊線路。
(三)組織對全省旅遊資源的普查、評估、規劃、開發,建立旅遊資源檔案;負責擬定旅遊資源保護方案並組織實施;指導重點旅遊區域、旅遊目的地和旅遊線路的開發,推進旅遊休閑度假體系建設,協調指導假日旅遊和紅色旅遊工作;檢測旅遊經濟運行,負責旅遊統計及行業信息發布。
(四)承擔規範旅遊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旅遊服務質量、維護旅遊消費者和經營者合法權益的職責。規範旅遊企業和從業人員的經營和服務行為;建立健全旅遊綜合協調和應急救援機制;完善旅遊市場投訴和旅遊安全保障機制,監督指導旅遊執法行為;擬定旅遊區、旅遊設施、旅遊服務、旅遊產品等等方面的標準並指導實施;負責旅遊安全的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指導應急救援工作。
(五)按許可權申報審批經營國內旅遊、入境旅遊、出境旅遊業務的旅行社;組織星級飯店、國家A級景區、旅遊度假區和鄉村旅遊等申報評定工作;指導旅遊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和誠信體系建設;負責景區及建設項目行業評價。
(六)擬定旅遊信息化規劃、標準並指導實施。
(七)擬定全省旅遊人才培訓規劃,指導旅遊培訓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旅遊從業人員的和等級標準。
(八)指導有關部門和市(州)政府完善旅遊景區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
(九)推進旅遊產業與其他產業的融合發展;會同相關部門擬訂旅遊綜合改革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擬訂支持旅遊目的地體系、旅遊公共服務體系、旅遊產業園區建設、旅遊示範區創建工作以及旅遊休閑、旅遊消費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加強區域合作、促進鄉村旅遊發展,協調推進旅遊公共服務設施建設。
(十)承辦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成立意義


青海省旅遊局更名為省旅遊發展委員會,成為政府組成部門,不僅僅是更名換牌,更是推動經濟轉型升級、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戰略舉措,是推進青海旅遊業健康、快速、持續發展的務實之舉,也是深刻把握旅遊業發展規律和青海旅遊發展形勢做出的科學決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