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東升

淄博市高新區人民法院執行局原副局長

王東升,曾任淄博市高新區人民法院執行局副局長、法警大隊大隊長。

2021年8月,淄博高新區紀工委、桓台縣監委對淄博高新區人民法院原一級法官、審判員王東升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決定給予王東升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人物經歷


工作經歷

曾任淄博市高新區人民法院執行局副局長、法警大隊大隊長。

人物事件


2019年7月,王東升以編排單位慶祝新中國成立70周年節目為由,組織高新區法院執行局和法警三中隊全體人員聚餐,餐費由服務對象高新區某小額貸款公司予以支付。
2019年9月,高新區紀工委給予王東升黨內警告處分,相關費用予以退還。
2021年8月,淄博高新區紀工委、桓台縣監委對淄博高新區人民法院原一級法官、審判員王東升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經查:王東升背離初心使命,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和消費卡;縱容配偶利用其職權謀取私利;不正確履行工作職責;利用職務便利,非法侵吞公共財物;利用職務便利,索取他人財物。經淄博高新區工委會議研究,決定給予王東升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