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3工程
1997年江蘇省發起的人才培養工程
“333人才工程”由江蘇省發起實施,即培養30名左右研究成果具有國際先進、國內領先水平的國家級科學家、工程技術專家和理論家;培養300名左右具有省內領先水平的省級優秀人才;培養3000名左右成績顯著的市級優秀人才。被推薦選拔者年齡要在50周歲以下,被評為新世紀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者將不再申報。
工程的內涵是:第一期從1997年至2000年,重點培養出30名能進入世界科技前沿並在國際上具有較高知名度的傑出專家;培養出300名國內學術、技術界具有重大影響的高級專家;培養出3000名省內各學科、各行業成就突出、具有一定聲望的學術技術帶頭人。第二期從2001年到2003年每年新增培養對象1000名左右,其中第一層次的傑出專家10名左右,第二層次的高級專家100名左右,第三層次的學術技術帶頭人1000名左右。第三期計劃從2003年到2007年之間,培養三個層次的人才:培養30名左右45歲以下,專業技術在國內領先,在全省保持學科優勢的學術、技術帶頭人;培養300名45歲以下在全省各學科、技術領域有較高學術、技術造詣及發展潛力,並作出突出貢獻或成績顯著的科技骨幹;培養3000名40歲以下,具有發展潛能的優秀年輕人才,作為學術、技術帶頭人後備人選。
為精心實施“333工程”,江蘇省委組織部在組織和實施機制上銳意創新。江蘇省成立了由9名兩院院士和14名行業知名專家組成的專家委員會以及7個行業專家評審組。一期工程選拔培養對象3116人、二期工程培養對象3145人,全部得到了同行公認、單位公認、社會公認。在南京大學、東南大學等高校建立了“333工程”培養基地,為一半以上培養對象選聘了導師。省和各地共選派538名培養對象出國留學,1019名培養對象到國外短期考察,1100多名培養對象到培訓基地攻讀學位或參加短期學習、進修。 “333工程”實施以來,省財政共投入專項資金3000多萬元,省各部門和培養對象所在單位累計投入經費在7000萬元以上。1億多元的資金投入,保證了“333工程”各項培養措施的順利實施。
“333工程”實施5年來,在培養對象中,已有4人分別當選為中國科學院和中國工程院院士,4人走上了省部級領導崗位,57人被評為國家級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191人被評為部、省級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207人獲得國務院特殊津貼,431人被評為市級專家或拔尖人才。
在“333工程”的帶動和影響下,江蘇省進一步形成有利於人才發揮作用,有利於人才創新、創業的良好氛圍,增強了吸引高層次人才的向心力和凝聚力。近年來,一批海外留學人員紛紛來江蘇創業,一個頗具規模的沿江留學人員創業帶正在形成,目前已建有蘇州、南通、無錫等9個沿江留學人員創業園,海外學子在園區建立的高科技企業已近300家,全省留學人員創業園數、留學人員興辦的企業數都佔全國同類總量的六分之一左右,位居全國各省市之首。江蘇已成為高層次人才嚮往的一片創業熱土。
培養對象人選的基本條件是: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堅持為人民服務、奉獻社會的宗旨,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專業基礎紮實,自主創新能力強,有良好的科學道德和嚴謹的科研作風,團結協作,艱苦奮鬥,努力攀登科學技術高峰。
30名傑出專家培養對象人選一般應具有博士學位和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年齡在55歲以下,其中50歲以下的不少於60%;300名國內高級專家培養對象人選一般應具有研究生學歷和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年齡在50歲以下,其中45歲以下的不少於60%;3000名省內科學技術帶頭人培養對象人選一般應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和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年齡在45歲以下,40歲以下的不少於50%。貢獻特別突出者,上述條件可適當放寬。
符合基本條件及第六條相應要求,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提名為傑出專家培養對象人選:
1、自然科學研究方面取得創造性的系列成果,其研究成果達到國內領先或國際先進水平,並為國內外同行專家所公認,近五年來,獲得國家自然科學獎二等獎以上獎勵的主要完成人員。
2、在應用技術研究、推廣領域,近五年來,獲得國家發明獎二等獎以上和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二等獎以上獎勵的主要完成人員。
3、近五年來,在完成國家重大科學研究與工程技術項目或重大國際合作項目中,創造性地解決關鍵技術問題,技術水平處於國際或國內領先地位,並取得重大的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
4、近五年來,在社會科學研究領域,取得重大理論創新成果,在學術界有重大影響,學術水平居於國際或國內領先地位,對經濟和社會發展具有重要指導意義,為社會主義兩個文明建設作出重大貢獻,獲得省(部)哲學社會科學一等獎獎勵的主要完成人。
符合基本條件及第六條相應要求,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提名為國內高級專家培養對象人選:
1、在自然科學研究方面有創造性成果,達到國內領先水平,近五年來,獲得國家自然科學二等獎以上獎勵的重要貢獻人員。
2、在應用技術研究、推廣領域,近五年來,獲得省(部)科技進步二等獎以上獎勵的主要完成人員。
3、近五年來,在完成部、省重大科學研究與工程技術項目、大中型企業關鍵技術設計、改造和消化引進高科技產品、技術項目中,創造性地解決技術難題,並取得顯著的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
4、近五年來,在社會科學研究領域,對國家經濟與社會發展戰略提出有重大價值的可行性研究論證、建議,並取得重大的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或在基礎理論研究方面取得突出成績,獲得省哲學社會科學二等獎以上獎勵的主要完成人員。
符合基本條件及第六條相應要求,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提名為省內科學技術領域帶頭人培養對象人選:
1、在自然科學研究方面,近五年來,獲得省(部)科技進步三等獎以上和市(廳)技術進步二等獎以上獎勵的主要完成人員。
2、近五年來,在工農業生產第一線,推廣、應用新成果、新技術、新工藝,產生顯著的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
3、在省以上科技項目、重點工程建設項目、重大技術改造項目中,擔任研究、設計、施工等方面的主要技術負責人並作出突出貢獻者。
4、在社會科學研究方面,在省級以上重要學術刊物發表十篇以上論文或出版二部以上專著,並在省內外引起較大反響,近五年來,獲得省哲學社會科學三等獎以上獎勵的主要完成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