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煒

四川綿陽原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

李煒,男,漢族,1963年11月生,四川自貢人,1984年8月四川大學無線電系電子學專業大學畢業,2006年1月中央黨校經濟學(政治經濟學)專業在職研究生畢業,2008年6月電子科技大學高級管理人員工商管理在職碩士研究生畢業,1984年8月參加工作,1985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綿陽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

2016年1月14日,以涉嫌受賄罪提起公訴。

2016年7月13日,李煒被控受賄案一審在廣元市中級法院開庭。

人物經歷


李煒
李煒
1980.09━1984.08四川大學無線電系電子學專業學習;
1984.08━1986.02自貢市貢井區艾葉鄉工作;
1986.02━1986.08共青團自貢市貢井區委工作(其間:1986.02━1986.05省委二黨校青干班學習);
1986.08━1988.09共青團自貢市貢井區委副書記(其間:1987.04━1987.07四川省團委“團縣委書記”班學習;1987.12━1988.06借調自貢市委組織部工作);
1988.09━1988.11自貢市貢井區委調研室副主任;
1988.11━1990.01自貢市貢井區委調研室主任;
1990.01━1993.03自貢市貢井區委宣傳部部長;
1993.03━1996.02自貢市貢井區委常委、宣傳部長(其間:1993.04━1993.06山東濰坊市臨朐縣人民政府縣長助理;1994.09━1994.12省委二黨校第三期縣處班學習);
1996.02━1997.10自貢市貢井區委常委、區人民政府副區長;
1997.10━1998.03自貢市貢井區委副書記、區人民政府代區長;
1998.03━2002.11自貢市貢井區委副書記、區人民政府區長(其間:2000.09━2000.12清華大學經濟管理學院黨政領導幹部經濟管理研修班在職學習;2002.05━2002.10國家開發銀行資產重組保全局局長助理);
2002.11━2003.01自貢市自流井區委書記;
2003.01━2004.10自貢市自流井區委書記、區人大常委會主任(其間:2003.09━2004.01中央黨校縣<市>委書記進修班學習;2003.12━2006.01中央黨校導師制研究生班經濟學專業在職學習);
2004.10━2005.08綿陽市委常委、組織部長;
2005.08━2006.12綿陽市委常委、高新區黨工委書記;
2006.12━2007.05綿陽市委常委;
2007.05━2009.05綿陽市委常委、宣傳部長、市國資委黨委書記;
(2005.09━2008.06電子科技大學高級管理人員工商管理碩士研究生班在職學習,獲工商管理碩士學位);
2009.05━2015.04綿陽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長、黨組副書記;
省十次黨代會代表,四、五、六屆市委委員,市五、六屆人大代表。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5年4月10日,四川省綿陽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李煒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組織調查。

免去職務

2015年4月27日,綿陽市召開市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有關人事任免事項。會議決定免去李煒的綿陽市人民政府副市長職務。

立案調查

2015年6月,四川省紀委對綿陽市委原常委、市政府原常務副市長李煒進行了立案調查。經查,李煒的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其中部分問題已涉嫌犯罪。省紀委已將李煒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立案偵查

2015年7月1日,經四川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四川省廣元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四川省綿陽市市委原常委、副市長李煒(副廳級)涉嫌受賄犯罪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案件偵查工作正在進行中。

提起公訴

2016年1月14日,廣元市人民檢察院決定,依法對中共綿陽市委原常委常務副市長李煒(副廳級)以涉嫌受賄罪向廣元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開庭審理

2016年7月13日,四川省綿陽市原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李煒被控受賄案一審在廣元市中級法院開庭。李煒被控在落馬前的8年間,共計受賄1665萬餘元、黃金6.5公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