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食官是商周政府佔有工商業者並進行壟斷性經營的制度。《國語·晉語四》:“工商食官。”韋昭註:“工,百工。商,官賈也。《周禮》 府藏皆有賈人,以知物價。食官,官廩之。”在西周,王室和各諸侯國擁有各種手工業作坊,佔有大量手工業者即“百工”,並設工官管理。作坊內設有監工,督促眾工勞動;生產用料及食宿皆由官府提供,按工師設計的官方“圖程”生產各種器物,“工有不當,必行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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