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距
視距
視距(sight distance)是指在車輛正常行駛中,駕駛員從正常駕駛位置能連續看到公路前方行車道範圍內路面上一定高度障礙物,或者看到公路前方交通設施、路面標線的最遠距離。這裡的距離是指沿車道中心線量得的長度。
停車視距(stopping sight distance)
車輛以一定速度行駛中,駕駛員自看到前方障礙物時起,至到達障礙物前安全停車止所需要的最短行駛距離。
在停車視距檢驗時,小客車停車視距採用的駕駛員視點高度為1.2m,載重貨車停車視距採用的駕駛員高度為2.0m,視點前方路面上障礙物頂點高度為0.10m。
會車視距(intermediate sight distance)
在同一車道上對向行駛車輛,為避免發生迎面相撞,自車輛在行駛過程中發現對向來車起,至駕駛員採取合理的減速操作后兩車安全停止、不發生相撞所需的最短行駛距離。
參照國內、外的普遍做法,會車視距一般取停車視距的兩倍。
超車視距(passing sight distance)
在需要臨時佔用對向車道完成超車的公路上,後車超越前車的過程中,自開始駛離原車道起,至可見對向來車並能超車后安全駛回原車道所需的最短行駛距離。
在超車視距檢驗時,小客車採用的駕駛員視點高度為1.2m,載重貨車採用的駕駛員視點高度為2.0m,視點前方路面上障礙物頂點高度為0.60m,即對向車輛(小客車)的前燈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