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漢語教師標準

國際漢語教師標準

《國際漢語教師標準》是外語教學與研究出版社在2015年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孔子學院總部/國家漢辦。本書由漢語教學基礎、漢語教學方法、教學組織與課堂管理、中華文化與跨文化交際、職業道德與專業發展等五部分組成,構建了國際漢語教師的知識、能力和素質的基本框架,形成了較為完整、科學的教師標準體系,為國際漢語教師的培養、培訓、能力評價和資格認證提供了依據。

內容提要


《標準》是對從事國際漢語教學工作的教師所應具備的知識、能力和素質的全面描述,旨在建立一套完善、科學、規範的教師標準體系,為國際漢語教師的培養、培訓、能力評價和資格認證提供依據。
《標準》由5個模擬組成。分別為:(1)語言基本知識與技能。(2)文化與交際。(3)第二語言習得與學習策略。(4)教學方法。(5)教師綜合素質。為了提高國際漢語教師的專業素質和教學水平,培養、培訓一大批合格的漢語教師,滿足世界各地日益增長的漢語學習需要求,中國國家漢語國際推廣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國家漢辦”)組織研製了《國際漢語教師標準》。國際漢語教師職業資格證書是指按照國家漢語國際推廣領導辦公室頒布的國際漢語教師標準,具備一定的漢語與外語知識技能,掌握中外文化異同,具備教學和組織實施能力,通過IPA國際註冊漢語教師資格證考試后,取得的國際漢語教師證書。具有國際漢語教師證書的人具備國際漢語教師資格,能夠從事國際漢語教師或者對外漢語教師行業的相關工作。

創作背景


為了提高國際漢語教師的專業素質和教學水平,培養、培訓一大批合格的對外漢語教師,滿足世界各地日益增長的漢語學習需要求,中國國家漢語國際推廣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國家漢辦”)組織研製了《國際漢語教師標準》(以下簡稱《標準》)。

編輯推薦


本《標準》是對從事國際漢語教學工作的教師所應具備的知識、能力和素質的全面描述,旨在建立一套完善、科學、規範的教師標準體系,為國際漢語培養、培訓、能力評價和資格誰提供依據。

作品目錄


IPA國際註冊漢語教師資格證
IPA國際註冊漢語教師資格證
塊一:語言基本知識與技能
標準一:漢語知識與技能
教師應掌握漢語語音、辭彙、語法與漢字基本知識,並具備良好的漢語聽、說、讀、寫技能。
標準1.1教師應掌握漢語基本知識。
標準1.2教師應具備良好的漢語聽力理解能力。
標準1.3教師應具備良好的漢語口頭表達能力。
標準1.4教師應具備良好的漢語閱讀理解能力。
標準1.5教師應具備良好的漢語書面語表達能力。
標準1.1教師應掌握漢語基本知識。
基本知識:
1.漢語語音基本知識。
2.漢語辭彙基本知識。
3.漢語語法基本知識。
4.漢字基本知識。
標準1.2教師應具備良好的漢語聽力理解能力。
1.能聽懂在各種場合下的普通話或帶有方音的普通話。
2.能對普通話話語進行識音辨調、語流切分。
3.能在較長的對話或講話中獲取所需信息及關鍵細節,並能跳聽猜聽、聯想預測。
4.能整體理解所聽內容。
5.能領會說話人的真實話語意圖和情感,並能聽辨出言外之義。
標準1.3教師應具備良好的漢語口頭表達能力。
基本能力:
1.能用較為純正的普通話以正常語速進行口頭交際。
2.了解影響口頭交際的主要因素,並在實際交流中注意這些因素所起的作用。
3.能準確、流利、清晰、簡潔、符合邏輯地用漢語表達自己的意圖,闡述自己的觀點,評說他人的看法。
4.能完成敘述、描述、解釋、演講和辯論等比較複雜的口頭交際任務。
5.能對漢語拼音的難音有一定的了解並具備一定的辨音和正音能力。
標準1.4教師應具備良好的漢語閱讀理解能力。
基本能力:
1.能讀懂不同文體的現代漢語書面語材料。
2.能快速閱讀不同文體的書面語材料,獲取文章的主旨和重要信息。
3.能理解和掌握漢語各種文體的結構方式和特點,並能運用於閱讀理解。
4.能掌握並運用閱讀理解的一般方法和技巧。
5.能基本理解文言文和古典詩詞。
標準1.5 教師應具備良好的漢語書面語表達能力。
基本能力:
1.能運用正式或非正式的表達方式進行漢語書面語表達。
2.能理解影響書面表達的主要因素,並能在實際書面表達過程中注意這些因素。
3.熟悉各種應用文體的結構和表達方式,並在進行書面語表達時規範使用。
4.能清楚、準確、合乎邏輯地進行書面語表達,能正確使用標點符號。
標準二:外語知識與技能
教師應至少掌握一門外語,熟練掌握外語的語音、語調、辭彙、語法等方面的基本知識,並能夠運用聽、說、讀、寫、譯等綜合能力進行交流。
標準2.1教師應掌握一門外語的基本知識。
標準2.2教師應具備基本的外語聽力理解能力。
標準2.3教師應具備基本的外語口頭表達能力。
標準2.4教師應具備基本的外語閱讀理解能力。
標準2.5教師應具備基本的外語書面語表達能力。
標準2.1教師應掌握外語基本知識。
基本知識:
1.外語語音和語調的基本知識。
2.外語語法的基本知識。
3.外語辭彙的基本知識。
4.外語語篇的基本知識。
標準2.2教師應具備基本的外語聽力理解能力。
基本能力:
1.外語聽力能力應能滿足日常教學的基本要求。
2.外語聽力能力能滿足國外日常生活和一般社會交往的需要。
3.外語聽力能力能滿足開展日常工作的需要。
4.外語聽力能力能達到通過媒體獲取相關信息的水平。
標準2.3教師應具備外語口頭表達能力。
基本能力:
1.外語口語能力應符合日常教學的基本要求,熟練掌握課堂用語,能用外語輔助教學。
2.外語口語能力能滿足國外日常生活和一般社會交往的需要,能用外語就日常話題進行交談。
3.外語口語能力能滿足開展日常工作的需要。
4.能就所熟悉的話題在正式場合用外語作簡短髮言,表達比較清楚,語音、語調基本正確。
5.能在外語交談中使用基本的會話策略。
標準2.4教師應具備外語閱讀理解能力。
基本能力:
1.能讀懂在工作、生活和社會交往中常見的應用文體材料。
2.能讀懂報紙、雜誌上的一般性文章,並掌握中心意思,理解重要信息和有關細節。
3.能大致讀懂小說、散文等文學作品及相關學術刊物上的文章。
4.能在國際網際網路上瀏覽查詢所需信息。
標準2.5 教師應具備外語書面表達能力。
基本能力:
1.外語書面表達能力應能滿足日常教學的基本要求。
2.能用外語完成日常工作和社會交往中需要的一般性寫作任務,能書寫便條、通知、書信等應用文。
3.能描寫和敘述個人經歷、觀感、情感和事件經過,進行有效的書面交流。
4.能完成說明和論證等類型的寫作,結構合理,語句通順。

國家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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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唯一合法的國家職業對外漢語教師資格證,CETTIC國家職業培訓證書是對外漢語從業人員就業和升職的重要憑證,也能給增加個人的綜合競爭力,在校大學生、待業和在職人員均可去儒森報名參加對外漢語教師培訓和對外漢語教師資格考試,獲得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