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私活

接私活

接私活,是指員工利用自身能力對外進行個人承接業務,從而獲得額外收入。

社會現象


現實中,在汽配、軟體、設計、加工、網際網路等諸多行業接私活現象並不少見。一方面,企業認為,打著我的招牌,用著我家技術,給自己賺外快,這樣的“出軌”對企業不忠心,該辭退;另一方面,員工抱怨,沒影響本職工作,利用業餘時間,不用所在企業資源,販賣剩餘勞動力,無可厚非。

法律規定


在我國,法律並沒有“全日制勞動者不可以兼職”的禁止性規定,但對影響單位利益的“惡性接私活”有規定。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規定,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各方爭議


員工接私活該不該被辭退?
記者採訪了接過私活被辭退的9位職工,他們均表示,接私活都是在能很好地完成本職工作的前提下進行,只為多賺錢,而違反職業道德、有損公司利益、泄露公司機密的事絕對不做。但是,單位發現后對此一律定性為“不務正業”,直接將自己辭退。
“關於員工接私活,既不能極力推崇,也不能徹底否定。”遼寧社會科學院社會學研究所所長王磊說。他認為,接私活並不全是壞處,接私活可以鍛煉員工獨當一面的能力,可以更多體會到客戶的想法,體會到如何溝通,體會到整體的開發生產周期如何控制,這些對於更好地完成工作大有裨益。
鄭虹提醒接私活的員工,若是企業明令禁止不可違。“工作時間之外員工做什麼單位無權干涉。因此,如果單位沒有明令禁止是可以接私活的,但單位明確規定了禁接私活,而員工執意違反是可以被辭退的,而且不支付任何賠償。”
遼寧青松律師事務所律師王金海則認為,企業即使辭退合理,也要符合法律程序。“首先禁接私活的公司規定要通過職工代表大會同意,公司規定要合法。發現員工接私活,要提前和員工溝通,終止該項行為。如果員工拒不改正,單位可以根據公司規章制度確定解除勞動合同,給予職工申辯的權利,處理結果書面告知職工。要在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中標明‘嚴重違反單位規章制度’為由辭退。”
王磊表示,企業更應反思是否管理制度和獎懲機制出了問題。“就像治水,如何引導員工把剩餘勞動力用在企業上,值得探索。同時,對於嚴重違反企業規定的員工,也要讓其付出失信的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