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地方銀號
淮北地方銀號
淮北地方銀號是指日戰爭時期華中根據地蘇中區的地方銀行性機構。蘇中區下屬兩個區:淮南區、淮北區。淮北區1942設淮北地方銀號,行址在皖北捆縣,所發行的貨幣流通於淮北地區各縣。
附圖為淮北地方銀號發行的貨幣。
民國30 年底著手籌備,次年6 月正式組建成立,隸屬蘇皖邊區行政公署領導。當時為適應統戰形勢的需要,不稱銀行而叫地方銀號。銀號最高權力機構為董事會,由彭雪楓、鄧子恢、劉子久、劉瑞龍、劉玉柱、雷明、陳醒、資風、謝勝坤9 人組成。劉瑞龍任董事長,雷明為副董事長(後為劉玉柱),陳醒為經理,資風為副經理,后增吳元愷為協理。總銀號設在蘇皖邊區行署所在地泗東縣半城鎮(現江蘇泗洪縣境內),內部設金庫、會計、營業調統、發行等科(發行科后改為印鈔廠);下屬各邊區縣設分號或辦事處,貿易發達的較大區、鎮設營業所。當時蘇皖邊區行署轄16 個邊區縣、127 個區、131 個鄉、人口346 萬(日軍投降后改劃為14 個縣,148 個區、1313 個鄉、人口412 萬)。其中泗東、淮寶、盱鳳嘉、泗五靈鳳、泗陽、泗南、淮泗、洪澤等8 縣設有分號。淮北地方銀號的業務經營範圍主要是:代理金庫,發行貨幣,舉辦低利貸款、吸收存款、儲蓄,匯兌和外幣、硬幣的兌換,並在特定情況下收購部分糧食、棉花和土紗、土布,還附設供應社(站)經營日用品代銷業務。
〔代理金庫〕
總號代理總金庫,分號代理縣分金庫,經收公款,根據財政部門簽發的現金支付書對用款單位撥付現款。行署範圍的公款收入概交總金庫,凡應交逾期未交的公款,各金庫有權催收或報告上級部門。
〔發行貨幣〕
民國31 年8 月至民國33 年春,先後印製淮北銀號幣9 種面額、31 種版別,累計發行額4381.09 萬元。
〔發放貸款〕
貸款是銀號貨幣投放的主渠道之一,主要有農業貸款、工商業貸款、合作社貸款、其他專項貸款等4 個類型。各項貸款目的都是為繁榮市場,解決群眾生產、生活上的需求。貸款利息,農貸為12‰,其他貸款最高為15‰,救災貸款概不收息。累計到民國31 年10 月,共放款111.5 萬元(合法幣334.5 萬元),其中農業放款佔50%,商業放款佔20%、工業放款佔20%,余為合作放款和其他放款。
民國32 年12 月,淮北地方銀號召開各縣分號和各區辦事處主任、副主任會議。會議討論了半年來的貸款、購糧、穩定幣值、各級組織機構及今後的工作任務。當時決定急需要辦的貸款有:小本工商貸款6000 石糧,麥種貸款2800 石,水災區牛草貸款2500石糧,水災區災民、漁民救濟生產貸款110 萬元邊幣(註:當時華中各抗日民主根據地貨幣習慣稱“抗幣”,華北各抗日根據地貨幣習慣稱“邊幣”。),從而有力地支援了邊區的生產建設。同年12 月26 日銀號為鼓勵手工業生產,又撥出40 萬元紡織貸款,借給紡土紗、織土布的人民作資金,支援邊區人民解決穿衣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