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體石油產品靜電安全規程
液體石油產品靜電安全規程
——調整了對油罐導靜電塗料電阻率的要求(本標準的4.1.2,1992版的5.1.2); ——修改了油碼頭船岸連接的要求(本標準的4.4.1,1992版的5.4.1); ——調整了對採樣、測溫、檢尺工具的要求(本標準的4.10.2,1992版的5.10.2)。
作 者:本社 編
出 版 社:中國標準出版社
出版時間:2009-7-1
版 次:1頁 數:5字 數:10000 印刷時間:2009-7-1開 本:大16開紙 張:膠版紙 印 次:1I S B N:GB13348-2009包 裝:平裝
本標準的第3、4章為強制性條文。
本標準是對GB 13348-1992《液體石油產品靜電安全規程》的修訂。
本標準與GB 13348-1992相比主要變化如下:
——刪除了“靜電引燃起因”、“預防靜電危害的管理措施”和附錄B(1992版的3、6和附錄B);
——增加了改善工藝操作條件的規定(本標準的3.2.2、3.2.3);
——調整了加入防靜電添加劑油品電導率的要求,數值從50 pS/m提高到250 pS/m(本標準的3.4,1992版的4.4.1);
——增加了安裝人體靜電消除裝置的規定(本標準的3.7.3);
——調整了對油罐導靜電塗料電阻率的要求(本標準的4.1.2,1992版的5.1.2);
——調整了裝油速度的要求(本標準的4.2.3、4.3.3、4.4.3,1992版的5.2.3、5.3.3、5.4.3);
——增加了鐵路罐車大鶴管裝車的要求(本標準的4.3.3);
——修改了油碼頭船岸連接的要求(本標準的4.4.1,1992版的5.4.1);
——增加了管道泵及過濾器、緩衝器等應可靠接地的要求(本標準的4.7.3);
——調整了對採樣、測溫、檢尺工具的要求(本標準的4.10.2,1992版的5.10.2)。
本標準的附錄A為規範性附錄。
本標準由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提出。
本標準由全國安全生產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化學品安全標準化分技術委員會(TC 288/SC 3)歸口。
本標準起草單位: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青島安全工程研究院、化學品安全控制國家重點實驗室。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劉全楨、孫立富、劉寶全、胡海燕、高鑫、張婷婷、李義鵬、王婷。
本標準所代替標準的歷次版本發布情況為:
——GB 13348—1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