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延慶分局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延慶分局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延慶分局,現已改革為北京市延慶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延慶分局成立於1978年,原名北京市延慶縣工商行政管理局,隸屬於延慶縣政府。1999年正式更名為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延慶分局,隸屬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是政府監督管理市場和行政執法的重要職能部門。
(一)負責本區市場綜合監督管理。貫徹落實國家關於市場監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組織貫徹落實本市相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標準,擬訂有關規劃並組織實施,規範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二)負責本區市場主體統一登記註冊。負責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體工商戶,以及依法授權登記的外商投資企業及其分支機構。建立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共享機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關信息,加強信用監管,推動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
(三)負責組織和指導本區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工作。負責市場監管綜合執法隊伍建設,推動實行統一的市場監管。組織查處相關各類違法案件。規範市場監管行政執法行為。
(五)負責監督管理本區市場秩序。依法監督管理市場交易、網路商品質量及有關服務的行為。組織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不正當競爭、違法直銷、傳銷、侵犯商標專利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行為。指導廣告業發展,監督管理廣告活動。組織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指導延慶區消費者協會開展消費維權工作。承擔延慶區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六)負責本區宏觀質量管理。擬訂並實施質量發展的制度措施。統籌質量基礎設施建設與應用,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制度,組織重大質量事故調查,統一實施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監督管理產品防偽工作。
(八)負責本區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綜合管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工作,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和鍋爐環境保護相關標準的執行情況。
(九)負責本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組織貫徹落實食品安全重大政策。負責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組織指導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報制度。承擔延慶區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延慶區食品藥品安全專項應急指揮部的具體工作。
(十)負責本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建立覆蓋食品生產、流通、消費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制度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並組織實施,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推動建立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機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抽檢、風險預測、核查處置和風險預警、風險交流工作。組織實施特殊食品監督管理。
(十一)負責統一管理本區計量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管理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工作。規範、監督商品量和市場計量行為。
(十二)負責統一管理本區標準化工作。制定標準化工作規劃、計劃並組織實施,並對實施情況進行評估。
(十三)負責統一管理本區檢驗檢測工作。規範檢驗檢測市場,完善檢驗檢測體系,指導協調檢驗檢測行業發展。
(十四)根據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部門授權,依法組織對本區認證活動實施監督。
(十五)負責本區市場監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設、新聞宣傳、對外交流與合作。按規定承擔技術性貿易措施有關工作。
(十六)負責本區知識產權保護工作。負責促進本區知識產權運用,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本區專利、商標、原產地地理標誌宣傳培訓工作,完成市知識產權局交辦的任務。
(十七)負責本區藥品(含中藥、民族葯下同)、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監督管理。組織貫徹落實國家和本市關於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組織實施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相關標準和分類管理制度,負責組織實施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監督檢查制度,依法查處本轄區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經營、使用環節違法行為。
(十八)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