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冠字
宗臣,號雙溪,
東陽(今屬浙江)人。
紹興二十四年進士。二十五年,為
平江府府學教授,旋除國子錄擢左宣議郎、
太常博士,尋兼權
中書門下檢正諸房公事。檜死,為撰謚議,稱檜“
光弼聖主,紹開中興,安宗社與阽危之中,恢太平於板蕩之後。道德先天地,勛業冠古今”后數日,以右正言張修等論罷。明年,又被論為
秦塤假手駁放科名。孝宗時,許再試,復登
乾道五年(1169)進士。
紹熙初,知
郴州,轉朝奉大夫賜
金紫致仕,年八十卒。有《雙溪集》二十卷,《景物類要詩》十卷,詞有《燕喜詞》一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