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燭志願者協會

紅燭志願者協會

東北師範大學紅燭志願者協會是在學校黨委直接領導、學校團委具體指導下的學生群眾性志願服務組織,成立於1994年1月,是全國首批高校青年志願者組織之一,也是全國第一個實行品牌註冊的志願者組織,註冊志願者8000餘人,佔在校生總人數的一半以上。共有21個分會,年平均活動次數約320次,總服務時數約2208萬小時。

紅燭簡介


紅燭志願者協會
紅燭志願者協會
東北師範大學紅燭志願者協會在兩校區各設校區紅燭志願者協會,分別為本部校區紅燭志願者協會和凈月校區紅燭志願者協會。校區紅燭志願者協會下設:主席團,秘書處,組織人事部,對外聯絡部,信息宣傳部,招募培訓部,督導評價部,項目策劃部,理論調研部,特色項目辦公室,社區學院愛心學校專項辦公室。各學院紅燭志願者協會分會是東北師範大學紅燭志願者協會在各學院的直屬學生組織,它們在同級黨組織領導、團組織指導下開展工作,接受校紅燭志願者協會的指導,並協助校紅燭志願者協會開展工作。

紅燭精神


紅燭人始終恪守著“奉獻、友愛、互助、進步”的原則,繼承優良傳統,不斷開拓創新,逐漸形成了科學高效的高校志願服務工作體系,探索形成了“支教助學、社區服務、賽會服務、環境保護、互幫互助、幫貧濟困”等六個長期堅持的服務項目。社區學院、愛心學校品牌社區服務項目;“箭牌”文明禮儀推廣精品同伴教育活動;基地多、學科全、持續不斷的支教助學活動;亞冬會、東博會、汽博會、農博會等大型賽會志願服務活動……近年來,協會始終與時俱進,積極發揮知識優勢和群體優勢,重點突出師範特色,結合專業特點,不斷創新拓展志願服務的領域,擴大志願服務的覆蓋面,有針對性的開展志願服務活動,不斷創造紅燭志願者協會發展的新局面。

紅燭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本協會名稱為東北師範大學紅燭志願者協會;英文名稱為:Red candle Volunteer Association of NENU.
第二條:東北師範大學紅燭志願者協會,是在校團委指導下的服務社會、奉獻愛心、推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非政府公益性社會服務的青年組織。
第三條:本協會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 “三個代表”等重要思想為指南,通過指導和組織全校志願者參加活動,提供服務,使其親自體驗,以達到提高廣大青年素質的目的,以便更好的促進學校的改革和發展,進而推動社會的協調發展和全面進步。
第四條:協會準則:奉獻、友愛、互助、進步。
第五條:協會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持共青團中央、中國志願者協會的領導,堅持立足學校、服務社會。在《憲法》、法律法規以及《東北師範大學學生守則》允許的範圍內開展活動,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任務
第六條:改善社會風氣和人際關係,傳承紅色信仰精神服務社會服務他人,促進精神文明和物質文明的共同發展,為國家的繁榮富強創造更好的社會環境。
第七條:為支教助學、幫貧濟困、社區服務、互幫互助、環境保護、賽會服務等社會活動提供志願服務,推動青年志願者服務體系的建立和發展;為需要幫助的社會群體及個人及時提供力所能及的幫助;樹立東北師範大學志願者健康向上的形象,倡導良好的校園風氣。
第八條:多渠道加強青年與社會的接觸,進一步開展青年社會實踐活動,拓寬大學生的視野,以便於培養志願者的公德意識、奉獻精神、團隊精神和服務能力,促進青年的健康發展,進一步提高大學生綜合素質。
第九條:圍繞大局,針對不同時期對學生學習、生活、工作有較大影響的事情,組織志願者協助學校做好工作。為維護和代表志願者的合法權益,努力提高志願服務的質量和層次。
第十條:制定各個時期志願者行動推進計劃,領導協調協會各部門工作,組織並舉行協會活動,協助並指導校內各分會開展工作,並與其它志願者組織開展交流活動。面向全校公開招募志願者,建立由本協會直接組織管理的志願服務隊伍,開展專題志願服務。
第十一條:做好志願者的服務時數統計和服務效果記錄,定期向上級組最彙報志願者活動情況,爭取媒體等支持,作好志願者行動的宣傳。
第三章 會員
第十二條:凡承認本會章程並熱心參與志願者活動,在本東北師範大學的學習的青年均可申請入會,經本會審批后,可成為本會會員。加入本協會的青年,必須遵守現行法律法規、遵守校紀校規,自覺履行志願者義務,有良好的公德意識和奉獻精神。
第十三條:申請加入本協會者,向所在學院分會提出申請,經由負責人批准,成為基本會員,參加志願活動服務時數滿 12 小時后,經審核批准後進行註冊登記,併發放註冊證及徽章,並將會員資料納入協會檔案進行管理,成為註冊會員。
第十四條:會員可通過網站進行有關活動的查詢,網上註冊,網上報名參加活動,查詢自己的有關資料及服務時數等。
第十五條:會員所享有的權利:
( 1 )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 2 )參加本協會組織的各項活動的權利;
( 3 )對本協會的工作提出建議、批評和進行監督的權利;
( 4 )享有協會章程及法律、法規所規定的權利;
( 5 )有困難時優先得到志願服務的權利;
( 6 )登陸紅燭網站並進行瀏覽和查詢的權利;
( 7 )退會自由的權利;
第十六條:會員應履行的義務:
( 1 )遵守本協會章程和各項規章制度,執行本協會決議;履行協會章程及其它法律法規所規定的義務。
( 2 )自覺履行志願者服務的職責,積極參加志願者各項活動,努力完成本協會分配的各項任務並在工作中
積極進取,不斷充實自己。
( 3 )宣傳志願者的活動、擴大志願者的影響,維護志願者的形象,發揚“奉獻、友愛、互助、進步”
的精神,關心社會、關心他人。
( 4 )關心志願者工作,積極主動向協會提出工作意見和建議可以向分會或總會報告,也可以個人名義提交
並及時反映志願者的思想動態。
( 5 )志願者與服務對象之間是自願、平等的服務與被服務的關係。
( 6 )工作結束后,要及時總結經驗教訓。
第十七條:對參加活動的團體和個人進行量化考核,並定期對優秀的團體和個人予以表彰,向全校公布並加
入個人檔案(協會內部檔案)。
第十八條:志願者如做出有損志願者形象的行為,協會有權根據其情節嚴重程度給與相應處理,情節嚴重者協會有權建議其退會.
第十九條:非本會會員在非納新的時間想加入本會,經分會會長推薦,遞交個人檔案,留秘書處備檔,由信息部註冊后,即可參加紅燭志願者協會並參加相應活動。
第二十條:志願者不能利用協會或志願者名義進行任何謀取個人利益的活動。
第二十一條:志願者提供志願服務時必須佩帶已註冊的中國志願者徽章及統一的志願服務標誌。
第二十四條:志願者每次參加志願服務后,由活動負責人如實填寫服務時數表,並接受被服務者及活動組織者評定。相關信息將及時在網上公布,服務時數也將在網上逐步累加,以便會員查閱。
第二十五條:建立小時志願服務制度,以完成志願服務的小時數和活動次數作為考核志願者的基本標準。
第四章 組織機構的構成和職能
第二十六條:協會的組織原則是民主集中制。
第二十七條:協會由總會和分會構成。
第二十八條:總會為協會的最高工作領導機構,常設機構有主席團、秘書處、和諧社區項目部、愛心學校項目部、幫困助殘項目部、賽服環保項目部、宣傳部、理論調研部、督導評價部、對外聯絡部等。成員由協會會員選舉和校團委任命產生,負責協會日常工作。具體組織實施協會的重要工作任務,對外代表本協會。
第二十九條:分會 實行項目責任制,其立項自主,項目實施由所在學院分團委審批,交總會秘書處備檔。分會有義務積極配合總會的各項活動和參加每周的例會,並認真聽取總會意見;實行分會長責任制,結合學院自身情況和總會機構設置自行組織機構,以與總會和個個分會加強聯繫、便於開展活動為宗旨。
第三十條:總會各部門可依據各個部門職能獨立開展活動(活動以服務於協會,促進協會發展為主)也可以與其他各部和分會合作展開活動,並實行項目負責制,由總會討論后,成立實踐小組負責項目的實施,項目進度受總會的監督。
第三十一條:協會所有立項,項目審批由常設機構各部負責人討論通過,並由秘書處留檔。
第三十二條:協會幹部任期為一年,換屆形式實行民主選舉和團委任命制,總會換屆時間為每年的 4 月份第一周進行,參加競選的協會會員經各學院分會民主選舉後由校團委指導老師和總會各部進行面試,面試成績優異者由校團委任命,可進入總會擔任相應職務。分會換屆具體形式和時間可依據該院實際情況自主進行,換屆結果經學院分團委審批在兩周之內必須上交校團委,總會秘書處備檔進行管理。
第三十三條:總會修改章程必須召開會員代表大會,並由會員代表大會通過方可進行修改。總會修改後的草案由會員大會通過方可執行。
第五章 經費
第三十四條:本協會經費來源於校團委行政撥款,會員會費,社會贊助和捐贈及其它合法收入;會員會費由分會保管使用,並受總會監督。
第三十五條:經費使用範圍:維持協會的正常工作;符合協會宗旨的志願者活動;在社會公益範圍內對特殊群體的特殊資助。
第三十六條:活動經費由活動負責人預算申請,實際最大差額不得超過預算的 20% ,使用情況受秘書處監督。
第三十七條:經費使用實行財務公開制,由秘書處每月初例會公示費用使用情況,臨時活動費用在活動結束時公示並錄入檔案;任何單位和個人不能侵佔、私分、挪用本會活動經費。
第六章 附則
第三十八條:本章程的解釋權歸東北師範大學紅燭志願者協會總會所有。
第三十九條:本章程的修改權歸東北師範大學紅燭志願者協會會員代表大會所有。
第四十條: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紅燭榮譽


在風雨兼程的十餘年中,紅燭志願者協會先後三次榮獲“中國百個優秀志願服務集體”稱號,被團中央授予“中國十大傑出志願服務集體”稱號;被團中央、全國學聯評為“全國優秀青年志願者組織”;被中宣部、中央文明辦、解放軍總政治部、共青團中央授予“全國學習雷鋒、志願服務先進集體”,使該校成為全國獲此殊榮的兩所高校之一;同年被國務院評為“全國扶殘助殘先進集體”,更使該校成為全國唯一一所獲此殊榮的高校;榮獲“吉林省十大傑出志願服務集體”、“三月,讓我們與雷鋒相約”志願服務活動中“志願愛心使者”、“吉林慈善愛心志願服務組織”、“長春市十五期間扶殘助殘先進集體”、“第六屆亞洲冬季運動會志願服務集體”、吉林省“十大傑出志願服務集體”榮譽稱號等多項獎勵。2007年獲批團中央“箭牌”文明禮儀推廣活動全國重點資助項目,獲批資金1萬元。
支教助學、互幫互助、環境保護
協會長期開展中小學支教助學。與60餘所中小學保持服務關係,與百餘個團支部及班級開展“班主任、科任教師、團隊輔導員助理”活動,共培訓中小學教師460餘人;協會幫貧濟困捐款累計10萬餘元,與長春多所敬老院、孤兒院、軍區干休所等結成長期服務關係,多家組織自願成為紅燭基地;多位社會知名人士如長春心理衛生辦主任張延弛,心語熱線主持人於海波,省社科院院長、博士生導師邴正教授,環保人士萬平,特等勞模王樹明等來校為同學們作精彩講演和報告;協會逐步形成了“燃起希望的燭火結隊子行動”、“與中小學聯繫不斷線”、“假期萬里行”等大型品牌特色活動,其中“走進吉林生態”大型科考宣傳活動和“走進吉林中小型企業”活動更得到原省長洪虎重要批示。
社區服務、幫貧濟困
協會一直堅持著社區志願服務工作,2007年,我們以師範大學學生的角度來關注生活,解讀民生,推出了社區學院和愛心學校兩項活動。力求通過愛心課堂、心理疏導等形式把愛傳遞給社區內弱勢青少年群體,通過文藝演出、養生講堂等形式把愛傳遞空巢老人,通過科技衛生支持、奧選知識宣講等形式把愛傳遞給每一個社區居民。以此來提高全民文化素質,構建和諧社區,同時為免費師範生提供實踐實習的平台。
賽會服務
隨著長春承辦大型賽會的不斷增多,紅燭志願者在第六屆亞洲冬季運動會、東北亞投資貿易博覽會、全國冬季特奧會、農博會、國際森林徒步節以及長春電影節、全國大學生藝術歌曲演唱比賽(複賽)等大型賽會上積極投身其中,為這些賽會的順利舉辦貢獻力量。尤其是2007年的第六屆亞洲冬季運動會上,紅燭人用自己的熱情和微笑向世界遞上了一枚最美麗的城市名片。在賽會中,184名紅燭志願者先後參與了接待服務、翻譯解說、會議材料發放等工作,保證了賽會的順利進行。胡錦濤總書記親切接見了志願者們併合影留念。2008年奧運會與殘奧會志願者隊伍中,該校有10名同學通過層層選拔加入其中,成為吉林省100名奧運會、殘奧會京外志願者中的成員,參與北京奧運會、殘奧會志願服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