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統計

金融術語

財政統計(finance statistics)財政統計是指社會主義國家反映財政資金的形成、分配、使用及其平衡和變動情況的統計。分別按國家預算資金和預算外資金兩項進行統計。在中國,財政統計所提供的數據,是國家和各部門編製預算、決定政策、加強財政資金管理以及監督檢查財政資金使用情況的依據,也是研究國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的重要依據。

主要分類


國家預算資金統計
主要反映國家預算執行的結果和財政決算的收支狀況。統計的主要指標是財政決算收支總額。對財政預算收入按資金來源分組,如分為企業收入、企業上交折舊基金、各項稅收等,可用以研究預算收入的構成和變化;對財政預算支出按使用去向分組,如分為積累性支出和消費性支出,可用以研究預算支出的構成和變化,積累性支出和消費性支出的比例,基本上反映了財政支出中經濟建設和人民生活支出的比例關係。財政收支差額指標反映國家預算收支的平衡關係。將財政收入與工農業總產值結合,計算每百元工農業總產值提供的財政收入指標,表明增產增收相適應的情況,反映財政收入水平。將財政收入與國民收入結合計算財政收入占國民收入比重指標,表明財政收入與社會再生產之間的關係,反映國家集中財力的程度。它是制約國民經濟發展的一項重要比例。
預算外資金統計
主要反映預算外資金的收支狀況。在中國,對預算外資金收支的統計分組,依據預算外資金收支分類分為:
(1)屬於地方財政部門的;
(2)屬於事業行政單位的;
(3)屬於企業或主管部門的。
通過分組可以研究預算外資金的來源構成、使用去向及其效果。

差距及改進


GDDS是General Data Dissemination System的縮寫,中文翻譯是數據公布通用系統,它是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為統計基礎不夠健全的成員國制定的一套數據公布的規範。同時IMF還為統計基礎較為健全的成員國制定了另一套規範,即 SDDS(Special Data Dissemination Standard)。現行財政統計與GDDS的主要差距
統計範圍方面的差距
GDDS要求全面反映政府財政收支活動,包括預算內收支、預算外收支和社會保障基金收支三部分。我國目前的財政統計主要是預算內收支統計,對預算外資金和社會保障基金主要是總額統計,沒有按資金性質和功能的分類統計。對一些行政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等公共部門掌握的准財政性收支,沒有進行全面統計。
數據指標方面的差距
GDDS要求公布兩大類財政統計指標:一是中央政府財政統計;二是中央政府債務統計。中央政府財政統計的核心指標是財政收入、財政支出、財政盈餘(赤字)和融資。中央政府債務統計的核心指標是內債和外債,並按幣種、期限、債務持有人和債務品種進行分類。目前,我國已定期公布財政收支、政府融資和債務餘額等指標,但尚未按幣種、期限、債務持有人對政府融資和債務餘額做進一步細分后公布。
政府收支分類方面的差距
按照GDDS建議的IMF政府財政統計分類方法,政府收入按收入性質分類,政府支出按經濟性質和功能進行分類。與之相比,我國預算收入分類不夠規範,未按收入性質分為經常性收入、資本性收入、轉移和贈與收入。預算支出分類標準也不統一,部分支出按功能分類,如行政管理費;公檢法司支出、外交外事支出等,部分支出按經濟性質分類,如社會保障補助支出、國內外債券付息支出等。同時採用兩種分類標準,一方面不利於細化預算編製和強化預算約束,另一方面也不利於國際比較研究。
4、數據公布的頻率和及時性方面的差距
GDDS要求在每季度結束后3個月內公布中央政府預算內、外賬戶和社會保障基金的季度執行數,並在每個財年結束后的6-9個月內公布中央政府財政年度決算和在每個財年結束后的3-6個月內公布年末中央政府債務餘額。從我國現行財政統計制度看,中央政府預算執行季度情況,約在季度結束后1個月內公布,年度決算在財年結束后6個月內公布。預算外資金收支沒有按季度公布,年度決算滯后約12個月公布。養老、失業保險基金還沒有定期公布。總的來看,我國預算內收支公布頻率和及時性基本上達到了GDDS要求,但預算外收支、社會保障收支與GDDS要求還存在一定差距。

財政信息


1、結合部門預算制度改革和政府收支分類改革,逐步建立規範合理的政府財政統計體系
按照市場經濟條件下轉變政府職能、建立公共財政體系的總體要求,在充分吸收國際經驗的基礎上,初步形成一套既適合我國國情,又較為規範、合理的政府財政統計體系。
一是結合部門預算制度改革,擴大政府財政收支範圍,將政府預算外收支納入政府預算體系,更加全面、準確地反映政府財政收支活動。
二是改革財政收支分類方法。按照政府收支分類方法的基本要求,合理設置政府收支分類的框架和結構,重點規範收入分類和政府支出功能分類,細化政府支出經濟分類。同時,按債務持有人和債務期限對政府融資和債務做進一步細分。
2、多渠道提供信息,確保財政統計數據的質量、完整性並便於公眾獲取
為了確保財政統計數據的質量和完整性以及便於公眾獲取,爭取今後通過以下三種渠道公布數據編製方法和數據來源、數據修正及統計方法調整、財政統計改進計劃、數據發布日程等信息。
一是財政部網站;
二是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GDDS網站,該網站的中國數據詮釋表將提供上述信息;
三是《中國財政年鑒》,主要提供數據修正及統計方法調整等信息。如:
地區(省)200820092010
企業
戶數(戶)
資產
負債率
企業
戶數(戶)
資產
負債率
企業
戶數(戶)
資產
負債率
北京40530.64742640.66744060.743
天津46580.63543410.65441270.636
河北62860.75360160.68254630.668
山西54450.72951230.66148600.746
內蒙古18440.76215580.71713450.723
遼寧50090.77837430.75940210.843
吉林30870.82527450.80426080.784
黑龍江55670.85648660.83347310.720
上海100420.75295410.72990770.682
江蘇47950.73743830.66440120.723
浙江44560.67743410.64840740.638
安徽32800.76526890.61723950.711
福建40650.63336420.58535550.631
江西26450.82123100.75421970.740
山東53210.74445800.68743980.762
河南64720.71260120.65858390.782
湖北26780.79126510.71423870.706
湖南34890.77932860.75231040.750
廣東83740.65578850.65770110.683
廣西47520.64942050.65438810.654
海南36890.87533780.74730040.752
此外,緊密結合社會保障制度改革和預算外資金管理制度改革,改進社會保障基金和預算外資金的統計工作;爭取及時公布相關統計數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