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文化局

呼和浩特市文化局

呼和浩特市文化局 - 主要職責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文化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制定有關文化工作的法規、條例、辦法等,並組織實施;研究擬定全市文化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

正文


呼市文化局是呼市人民政府主管文化工作的職能部門。

主要職責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文化工作的方針,指導文化藝術單位的體制改革;管理文學、藝術事業,指導藝術;創作與生產,扶持代表性、示範性、實驗性文化藝術品種,歸口管理全市文化活動;擬定呼市文化產業規劃和具體政策,指導、協調文化產業發展,規劃、指導呼市文化設施建設;歸口管理文化市場,擬定文化市場的發展規劃,研究文化市場發展態勢,指導文化市場稽查工作;歸口管理社會文化事業,擬定社會文化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各類社會文化事業的建設與發展;管理圖書館事業,指導圖書文獻資源的建設、開發和利用;貫徹執行國家和自治區關於文物保護管理的方針、政策與法規、條例,管理全市文物考古、監督指導文物的保護和利用;調查研究電影事業的發展規劃,宏觀管理電影發行、放映網的建設,推進全市電影系統的技術革新和科研工作;承辦呼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區文化廳交辦的其它事項。

機構設置


(一)辦公室
組織、協調、檢查、督促局機關政務工作,協調局領導處理機關日常工作,負責綜合性材料的起草和機關文秘、檔案管理、機要保密、政策法規、綜合調研、信息、信訪、統計等工作;制定局機關內部規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計劃;歸口管理對外文化交流及宣傳工作;負責文化系統的財務工作,管理文化、文物專項經費,並對其使用情況實施審計監督。
(二)黨委辦公室
貫徹落實黨的方針政策,做好黨務工作;搞好基層組織建設和思想建設;負責做好紀檢監察工作;負責做好群團工作及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三)人事科
研究擬定呼市文化藝術、文化科技、藝術教育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管理局機關並指導直屬單位的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製、專業技術職務評聘等工作;指導和推動文化系統人事制度改革和體制改革工作;開展文化科技信息服務;指導藝術教育、職工教育和人才培養等工作。
(四)計劃財務科
負責管理局系統文化事業經費及有關物資管理;負責基建和固定資產管理工作;監督、指導文化企、事業單位財務、計劃管理等工作。
(五)社會文化科
研究擬定呼市關於群眾文化、少數民族文化、少年兒童文化、各類圖書館、文博、展覽,音像製品、電影發行、放映等社會文化事業發展與管理的政策、法規、辦法和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文化藝術普及工作;指導圖書文獻資源的建設、開發和利用;推進圖書館間協作和標準化、現代化建設,指導圖書文獻古籍保護工作;協調、指導全市性重大文化活動;指導全市電影發行、放映活動及各類電影放映設施的改造和建設,管理文化市場。
(六)藝術科
依據自治區有關文化工作的方針政策,管理全市文學藝術事業,組織實施藝術事業發展規劃;指導藝術創造與生產,研究指導藝術改革工作;協調全市性藝術比賽、展覽和重大藝術活動;指導局直屬藝術單位業務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