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爾克規則

2010年美國奧巴馬公布的規則

“沃爾克規則”是奧巴馬在2010年1月時公布的,由奧巴馬政府的經濟復甦顧問委員會主席保羅·沃爾克(Paul Volcker)提出,內容以禁止銀行業自營交易為主,將自營交易與商業銀行業務分離,即禁止銀行利用參加聯邦存款保險的存款,進行自營交易、投資對沖基金或者私募基金。奧巴馬批准了沃爾克提出的這個建議,並把這項政策稱為“沃爾克規則”(Volcker Rule)。

發展歷程


沃爾克規則的名字起源於前美聯儲主席保羅·沃爾克,是多德弗蘭克金融監管法案的一部分。該規則的職責是減少引發本輪金融危機的風險投資行為,曾一度促使高盛等銀行關閉其自營交易業務。
“沃爾克規則”被視為挑釁華爾街利益的代名詞。批評者抱怨,這一措施是被用來分散聚焦在民主黨政治困境上的壓力,並認為這一規則不具實踐性,它將美國銀行置於同歐洲銀行競爭的不利地位,同時目標也是錯誤的,會讓一些投資銀行成為漏網之魚。批評者認為,雖然法規足足有298頁,卻仍舊缺乏對自營交易與做市交易的明確區分,也為銀行擴大對沖基金與私募股權投資比例留下了大片的灰色地帶。
2011年10月11日,“沃爾克規則”正式面向公眾求意見,新規將於2012年7月21日正式實施。

發展現狀


美國聯邦儲備委員會與美國其他四家金融監管機構2012年4月19日發表聯合聲明說,將給銀行業兩年適應期,以逐步滿足“沃爾克規則”的監管要求。這意味著銀行在兩年內仍可開展自營業務,打消了近期銀行業利潤受損的顧慮。美聯儲在聲明中說,銀行業需在2014年7月21日之前完全符合“沃爾克規則”要求,剝離自營業務。但美聯儲有權決定是否延長兩年適應期。自“沃爾克規則”2011年10月公布以來,監管者已經收到了1.7萬封修改意見信。
反對者認為,如今的銀行業除了履行傳統的存貸功能之外,還需滿足各種金融產品的清算需求,如果一刀切地禁止自營交易,將對資本市場運作造成衝擊,同時也將對銀行利潤造成不利影響。為此,高盛、摩根大通等銀行一直在要求監管者適當放寬這一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