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租賃合同

租賃土地事宜的雙方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的合同

《土地租賃合同》是根據相關的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就乙方租賃甲方土地事宜,在雙方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所簽訂的專項合同。

土地租賃是某一土地的所有者與土地使用者在一定時期內相分離,土地使用者在使用土地期間向土地所有者支付租金,期滿后,土地使用者歸還土地的一種經濟活動。

合同


土地租賃合同(範文)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就乙方租賃甲方土地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現簽訂如下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標的:租賃土地(土地性質為國有)共 畝。土地位於:東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
二、租賃期限:租賃期限10 年,(自 年 月 日起 年 月 日止)。
三、租賃價款及付款辦法:十年一次性支付___元。
四、租賃用途:由乙方自主使用。
五、甲方的權利義務:
1、擁有土地所有權,但不涉及乙方區域內規劃等工作。在合同期內甲方應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2、負責協調處理乙方與甲方及周邊土地的關係,以維護乙方對該地的正常使用。
3、除收取租賃費以外,不再收取任何款項。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租賃期內,擁有租賃土地的使用權。
2、一次性支付甲方十年租金。
3、合同期間如遇到國家政策變動或國家徵用,乙方必須服從,合同解除,沒產生的租金一次性退還乙方,一切賠償歸甲方所有。
4、乙方不得轉租,如出現轉租視為乙方違約,合同解除。
七、特殊約定
在租賃期內,國家或集體徵用土地,乙方應無條件服從,土地及地上附屬物補償款都歸甲方,乙方由此造成的損失,按照乙方原始投資金額甲方給予補償。
4、租期屆滿,承租方有權優先簽訂續租(按當時合理價格)合同。
5、租期屆滿,如乙方不再租賃,合同終止
八、違約責任:
一方違約,由此給對方造成損失時,除向對方賠償經濟損失外,還應該按相關規定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處理。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出租方、承租方、見證機關各執一份。
出租方:代表人:(章)
承租方:代表人:(章)
見證機關:(章)
簽訂日期:年 月 日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 乙方
一:土地租用範圍及坐落: 總面積 平方米,不包括道路等公用面積,位置與四至範圍附圖:
二:土地租用期限:自 至 ,共五十年,按公曆計算.
三:租用土地價格為每畝 元人民幣,總計 元人民幣,此為五十年全部租金,一次交清,租賃期間不再產生其他費用.
四:其他條款:
(一)甲方責任和權利:
1:租賃期內甲方必須協助乙方處理好周邊關係,做好各項服務,協助乙方在企業登記註冊和建設施工過程中相關手續的辦理,確保企業穩定生產.
2:甲方確保出租地塊工業用電及道路設施於前建設完整,其中水泥路通至廠大門口,高壓線拉至廠區範圍米之內。逾期乙方有權決定退租,有權要求返還除本金外並計銀行利息.
3:合同期內,所租用土地不得擅自收回。因社會公共建設需要所租賃土地由政府收回的,甲方應在收回土地前個月,將收回土地的坐落,四至範圍,收回理由,收回日期書面通知乙方並予以公告。提前收回土地,甲方應給乙方經濟賠償,賠償標準按土地的建築物,構築物和附著物的市值及租賃期限的余期等實際因素協商確定.
4:甲方中途無故終止合同,除合同中規定的賠償外,還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為總租金的 %.
5:租賃期內,甲方的人事等相關變動不得影響此協議的執行.
6:按企業投產後經濟效益大小需要,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向上爭取工業用地指標,土地證辦理費用由乙方自理.
(二)乙方責任和權利
1:乙方創辦企業應符合國家產為政策,符合國家安全生產條例.
2:乙方創辦企業工商註冊於甲方所在地行政機構,並享有政府規定外商投資的相關優惠政策.
3:甲方配合乙方用水設施的建設,費用由乙方處理.
4:乙方在土地測量后,進場施工前全額付清土地租用款.
5:乙方在交付租用日起, 個月內建成投產。因甲方工業用電設施不到位而造成乙方不能正常投產所產生的責任由甲方負責,乙方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6:在租賃期內,乙方有權對所租賃土地進行聯營,轉租,抵押等行為,甲方不得干預。
7:租賃期滿,甲方將土地繼續向外出租,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租賃權。乙方要求結束合同,應當在結束前 個月向甲方提出.
8:乙方中途無故終止合同,不得要求返還已付清租金,並喪失租賃權力.
五:本合同蓋章簽字后即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或解除合同.
六: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補充說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注意事項


在租賃合同中,要確定合同的主體,在簽約時務必要認真審核出租人的資格,要核實產權證上記載的權利人與出租人是否一致,要明確租賃物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