賈鵬

重慶市巴南區公安分局原副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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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紀委駐市公安局紀檢組對巴南區公安分局原黨委委員、副局長賈鵬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賈鵬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偽造武裝部隊證件、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
賈鵬身為黨員領導幹部,本應牢記黨的宗旨,嚴格遵守黨的紀律,保持清正廉潔,但其理想信念喪失,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斂、不收手。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巴南區紀委審議並報巴南區委批准,給予其開除黨籍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