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卡

煙卡

“煙卡”,就是煙酒店售出的一種香煙提貨憑證,不僅能領到香煙,還可以兌換現金。

社會現象


“煙卡”,十多年前在常州市場興起。在一些社會交往中,煙酒等實物體積大、攜帶不便,而“煙卡”方便小巧、包裝體面,甚至卡片顏色多用紅色顯得喜慶,這些特點使其迅速充當起“禮尚往來”的一個媒介,成為當地“人情交往”的“面子”首選。
“煙卡”售卡商家絕大部分是個體工商戶,無論購卡還是退卡時,難以實行實名制。這種“便利性”使得一張小小的“煙卡”,能夠輕易兌換幾百元、幾千元甚至幾萬元現金。
這種“准現金”功能,使“煙卡”逐漸變了味,在一些人眼中成了違規收送禮品禮金甚至進行利益輸送的工具。“這個時候,‘煙卡’就更像是一個幌子,而煙酒店就是一個中轉站。煙卡在各種煙酒店進進出出,實際上大多數並沒有兌換成香煙。”
促使“煙卡”風靡一時的,還有商家自己的“小算盤”。“煙卡”只能在指定發卡商家使用,批量發卡不僅能積聚大量預付資金,而且與直接銷售捲煙相比利潤更高。
由於市場化發卡主體多頭、源頭風險不可控,購買后又流通性強、兌現極其方便,“煙卡”成為一些不法分子拉攏腐蝕黨員幹部的“腐敗卡”。
“現金不能拿,抽幾條煙、喝幾頓酒不礙事”,這是一些違紀違法人員接受審查調查時的普遍心態。面對管理服務對象、請託人等溫水煮青蛙式的“圍獵”,少數黨員幹部誤認為收送“煙卡”是正常的禮尚往來、人情交往。久而久之,送的人習以為常,收的人也不以為然。

專項整治


煙卡雖小,但不可忽視,絕不能任其發展,讓其成為影響政商關係和社會風氣的頑疾。”江蘇省紀委常委、秘書長鄭立新介紹,2019年1月,省紀委監委根據省委巡視、日常監督、審查調查等工作中發現的常州市一些黨員幹部存在收送“煙卡”等問題,專門向常州市委發出紀律檢查建議。
“集中整治階段取得的成效是易碎品,手一松就容易出問題,不能打了一場勝仗就鳴金收兵,一有成效即見好就收,必須要長期鞏固下去,堅決防止反彈回潮,抓早抓小,寸步不讓。”常州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市監委主任張春福表示,專項整治工作已轉入長效治理階段,將進一步暢通“煙卡”腐敗案件線索來源渠道,完善查辦案件聯席會議制度,形成高效組織協調工作體系。其中不乏有很多煙卡精品。
2019年11月24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通報整治黨政領導幹部、國企管理人員利用名貴特產特殊資源謀取私利問題階段性成效,專門提及江蘇省常州市組織對公款購買、黨員幹部違規收送“煙卡”以及煙酒店違規發售“煙卡”問題開展集中整治,29家單位、72名黨員幹部上交“煙卡”273張,退交違規資金129.63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