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委宣傳部

東莞市委宣傳部

負責組織、指導全市理論學習、理論宣傳、理論研究方面的工作。做好市委中心組學習的服務工作,抓好全市各級黨委(黨組)中心組的理論學習和檢查考核,配合市委組織部做好黨員教育工作。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中央、省委和東莞市委有關意識形態方面的方針政策,研究制訂我市宣傳文化事業建設的總體規 划並組織實施。
(二)對市直宣傳文化系統包括文化廣電新聞出版、黨史研究等部門和東莞廣播電視台、東莞日報社等單位及文聯、社科聯等有關社會團體的工作實施指導、協調、管理。
(四)負責新聞輿論導向;指導和組織我市對外、對港澳的宣傳工作;協調並會同有關單位做好境外記者來訪和有關宣傳報道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召開新聞發布會的工作。
(五)負責從宏觀上指導全市精神產品的生產和文化藝術工作,保證黨的文化藝術、廣播電視、新聞出版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市宣傳文化發展專項資金,檢查督促宣傳文化經濟政策落實。
(六)負責規劃和部署全市性的思想政治工作;組織進行黨和政府的中心任務和方針、政策的宣傳,國際國內形勢的宣傳,以及政治、經濟、文化活動的社會宣傳;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和改進群眾思想教育工作,指導和部署全市企業思想政治工作;負責企事業單位思想政治工作人員專業職務評定、考核、培訓工作。
(七)負責研究制定全市精神文明建設的規劃、措施、對策;指導、部署、協調全市群眾性精神文明創建重大活動的開展。
(八)受市委委託,會同市委組織部管理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部門及東莞廣播電視台、東莞日報社、市社科聯、市文聯、市黨史研究室等單位領導幹部,並指導這些部門領導班子的建設;規劃並組織宣傳思想工作隊伍的培訓。
(九)歸口管理、統籌協調網際網路上的新聞宣傳工作。
(十)承辦市委和省委宣傳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辦公室

1.負責本部工作的綜合、協調、上傳下達;
2.負責部的文秘和行政後勤管理工作;
3.根據授權,負責文化廣電新聞出版等部門、東莞廣播電視台等單位及有關社會團體領導幹部和領導班子建設方面的具體管理工作;
4.負責本部機關的思想、組織、作風建設工作;
5.負責部機關幹部的學習培訓;
6. 負責部機關辦公現代化建設;
7. 負責機關制度建設;
8.負責本部及歸口管理單位的人事勞動、婦女、計生、老幹部、信訪、宣傳信息;
9. 負責安全生產及掛鉤單位防洪防汛工作;
10.協助管理市宣傳文化發展專項資金;
11.負責檢查督促宣傳文化經濟政策的落實;
12.負責部有關接待工作;
13.負責部重大活動、會議的協調、組織;
14.負責常委(兼部長)的秘書工作。

新聞宣傳科

1.負責全市新聞輿論導向工作;
2.負責策劃、組織、協調境內媒體圍繞本市中心工作做好宣傳報道;
3.負責全市性大型活動的新聞宣傳和新聞事務;
4.負責新聞隊伍建設方面的業務工作,督促新聞工作者遵守黨的新聞紀律;
5.負責與有關新聞單位和廣播電視、新聞出版(版權)部門的業務聯繫,協調境內莞外媒體在莞辦事機構的關係;
6.指導、組織、協調全市新聞發布工作及新聞發言人隊伍的建設和培訓工作;
7.負責接待來莞採訪的境內記者;
8.負責黨報黨刊的發行工作;
9. 總結新聞宣傳工作方面的典型經驗

理論教育科

• 1.負責做好市委中心組學習的服務工作,協助市委中心組制定學習制度和年度學習計劃,為中心組提供必要的學習書籍和參考資料,做好中心組集中學習的服務工作、學習情況建檔工作、學習情況總結、年度學習檢查考核工作;
• 2.制定全市各級黨委(黨組)中心組理論學習年度計劃和學習制度,提出學習內容和要求,做好學習檢查考核;
• 3.抓好全市宣傳幹部及理論骨幹培訓,推動全市理論宣傳、理論研究;
• 4.負責對加強改進宣傳思想工作、促進宣傳文化事業發展的對策進行調查研究;
• 5.配合市委組織部搞好黨員教育工作;
• 6.負責指導企業宣傳思想工作;
• 7.負責部署、組織企(事)業單位政工人員專業職務資格的評定、考核和培訓。

文化發展科

1.負責與文化廣電新聞出版部門聯繫業務;
2.指導和協調文化藝術創作、廣播電視、新聞出版管理等方面的工作;開展社會文化工作調研;
3.指導、組織、協調全市重大社會文化活動;
4.負責確定全市文化體制改革的總體規劃和各項改革的實施方案;
5.指導並組織文化行政機構、媒體單位和市屬文化事業單位等的改革工作;
6.推動文化產業發展,制定文化產業發展的相關措施,負責文化新城建設的指導、協調工作。

調研科

1.組織開展事關東莞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課題調研,為領導決策提供參考;
2.調查研究宣傳思想工作情況並提出建議,總結推廣先進典型和先進經驗。精神文明建設辦

對外宣傳科

1.研究提出本市對外宣傳事業發展的總體規劃;
2.負責協調、指導、組織全市對外宣傳、政策新聞發布、外宣業務培訓、外宣品製作;
3.擬定本市重大問題的對外宣傳口徑,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港澳台記者、外國記者來本市採訪的組織報批、接待和管理工作;
4.負責對外文化交流活動,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港澳台歌星、藝員、文藝團體來莞演出及港澳台報刊在本市銷售的審核、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