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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郭村

山西省平遙縣寧固鎮下轄村

平遙縣寧固鎮王郭村位於油西路南側,距縣城近10餘公里,全村512戶,耕地面積4860畝,人均收入5695元。

村情概況


村黨支部現有黨員48名。全村產業主要以種植為主,是典型的農業村,種植作物有玉米、高粱、西瓜、西紅柿等,尤以香瓜、紅薯、長山藥(沙中帶甜)出名。

村規民約


為了穩步推進我村新農村建設的步伐,進一步推進民主法制建設,維護社會穩定,樹立良好的民風、村風,創造安居樂業的社會環境,促進經濟發展,建設文明衛生新農村,按照"生產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的要求,制定本村規民約。
一、社會治安
1、每個村民都要學法、知法、守法、自覺維護法律尊嚴,積極同一切違法犯罪行為作鬥爭。
2、村民之間應團結友愛,和睦相處,不打架鬥毆,不酬酒滋事,嚴禁侮辱、誹謗他人,嚴禁造謠惑眾、撥弄是非。
3、自覺維護社會秩序和公共安全,不擾亂公共秩序,不阻礙公務人員執行公務。,
4、嚴禁偷盜、敲詐、哄搶國家、集體、個人財物,嚴禁賭博、嚴禁替罪犯藏匿贓物。
5、嚴禁非法生產、運輸、儲存和買賣爆炸物品;經銷煙火、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須經公安機關等有關部門批准。不得私藏槍支彈藥,拾得槍支彈藥、爆炸物品,要及時上繳公安機關。
6、愛護公共財產,不得損壞水利、道路交通、供電、通訊、生產等公共設施。
7、嚴禁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非法侵犯他人住宅,不準隱匿、毀棄、私拆他人郵件。
8、嚴禁私自砍伐國家、集體或他人的林木,嚴禁損害他人莊稼、瓜果及其他農作物,加強牲畜看管,嚴禁放浪豬、牛、羊。對違反上述社會治安條款者,觸犯法律法規的,報送司法機關處理。尚未觸犯刑律和治安處罰條例的,由村委會批評教育,責令改正。
二、消防安全
1、加強野外用火管理。
2、家庭用火做到人離火滅,嚴禁在將易燃易爆物品堆放戶內、院落內,定期檢查、排除各種火災隱患。
3、加強村落防火設施建設,定期檢查消防池、消防水管和消防栓,保證消防用水正常。
4、對村內、戶內電線要定期檢查,損壞的要請電工及時修理、更新,嚴禁亂拉亂接電線。
5、加強村民尤其是少年兒童安全用火用電知識宣傳教育,提高全體村消防安全知識水平和意識。
三、村風民俗
1、提倡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移風易俗,反對封建迷信及其他不文明行為,樹立良好的民風、村風。
2、喜事新辦,喪事從儉,破除陳規舊俗,反對鋪張浪費、反對大操大辦。
3、不請神弄鬼或裝神弄鬼,不搞封建迷信活動,不聽、看、傳淫穢書刊、音像,不參加邪教組織。
4、建立正常的人際關係,不搞宗派活動,反對家族主義
5、積極開展文明衛生村建設,搞好公共衛生,加強村容村貌整治,嚴禁隨地亂倒亂堆垃圾、穢物,修房蓋屋餘下的垃圾碎片應及時清理,柴草、糞土應定點堆放。
6、建房應服從建設規劃,經村委會和上級有關部門批准,統一安排,不得擅自動工,不得違反規劃或損害四鄰利益。
違犯上述規定的給予批評教育,出具檢討書,情節嚴重的交上級有關部門處理。
四、鄰里關係
1、村民之間要互尊、互愛、互助,和睦相處,建立良好的鄰里關係。
2、在生產、生活、社會交往過程中,應遵循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發揚社會主義主義新風尚。
3、鄰里糾紛,應本著團結友愛的原則平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申請村調解委調解,也可通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樹立依法維權意識,不得以牙還牙,以暴制暴。
五、婚姻家庭
1、遵循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尊老愛幼的原則,建立團結和睦的家庭關係。
2、婚姻大事由本人作主,反對包辦干涉,男女青年結婚必須符合法定結婚年齡要求,提倡晚婚晚育。
3、自覺遵守計劃生育法律、法規、政策,實行計劃生育,提倡優生優育,嚴禁無計劃生育或超生。
4、夫妻地位平等,共同承擔家務勞動,共同管理家庭財產,反對家庭暴力。
5、父母應盡撫養、教育未成年子女的義務,禁止歧視、虐待、遺棄女嬰,破除生男才能傳宗接代的陋習。子女應盡贍養老人的義務,不得歧視、虐待老人。

歷史名人


梁懷文(1857-1942),王郭村人。19歲入日升昌票號做生意,以勤謹能幹,深得郝可久、王啟元兩任大掌柜器重。光緒十八年(1892),京師分號老幫(經理)張興邦回平遙總號任大掌柜,梁懷文出任京師分號老幫。在京十數年,鞏固並拓展了票號業務,在商界中極有聲望。
光緒末年,梁懷文回總號任二掌柜之職,經常奔走於全國各地日升昌票號各分庄之間。每到一地,詳察號章號規,細檢逐項業務。對違犯號規者嚴懲不貸,對勤懇敬業者予以體貼。因此夥友對其尊稱為"巡邊老幫"。
民國3年(1914)農曆九月初一,北京日升昌分號老幫侯垣,因為祁縣合盛元票號擔保受牽連,攜夥友及帳簿逃回平遙,遂招致日升昌北京分號、平遙總號及達蒲李財東家被查封,財東李五典、李五峰被關押。此時的郭樹柄也嚇得躲藏起來。日升昌外地分庄紛紛倒閉。消息傳來,梁懷文為解救票號急難,自告奮勇,到京投案。經縣署批准和李財東委託,梁懷文攜夥友3人往北京交代帳目。到京后,受到商界和眾債權代表的歡迎和贊成。梁懷文將日升昌票號內情開誠布公和盤托出,很快得到債權人的同情和諒解,北京地方審判廳和當時中央政府司法部也同意暫免破產。由梁懷文負總責,以帳還帳。於是梁懷文遂成為日升昌票號大掌柜。從民國4年(1915)到12年(1923),債務清理取得成效,經債權人同意,李姓財東不再為專東,債權人也成為股東,保留日升昌招牌,仍由梁懷文負責經營票號業務。此後分庄只有北京、天津等地,其餘全部收撤。民國21年(1932),日升昌票號改營錢莊。雖仍保留日升昌牌號,但75歲的梁懷文也告老還鄉,從而結束了其長達60餘年的票號生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