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合同

交易合同

交易合同由於買賣雙方簽訂的商品買賣成交契約。

合同種類介紹


如果按交易合同在歷史上產生時間的先後劃分,主要有即期貨交易合同,遠期現貨交易合同和期貨合同(期貨合約)以及期權合同等四大類。
即期現貨交易合同是買賣雙方就現貨市場供求而簽訂的通過支付一定數量的貨款而提取相應的實貨的契約。
遠期現貨交易合同則是由買賣雙方提前約定在將來某一時間交割某種商品的協議,其中商品的數量、質量及成交價格在約定時業已明確。

合同類型


期貨合同與前述兩種合同不同,它是一種標準化的合約,除了成交價格以外,在合約中對交易的品種、等級、每份合約的商品數量、交貨地點及交割月份等等都已由交易所事先給定了,交易者只能無條件接受它,並把它作為交易對象。
期權合同是買賣雙方在一定時間內以一定價格出售或購買一定數量相關商品或資產或期貨合約的權利的標準化契約,這種契約同期貨合約一樣,也是由期貨交易所事先制定出來,交易者只能根據需要與判斷做出選擇,並就其進行買賣。
即期現貨交易合同和遠期現貨交易合同均屬於現貨交易合同,合同的履約必須轉移實貨商品;期貨合同和期權合同的履約,在多數情況是通過合約的對沖實現的,通常僅有3%以下部分是通過實貨商品所有權轉移的方式實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