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藩置縣
日本中央集權政權的政治變革
廢藩置縣,指的是日本明治政府在1871年(明治4年)7月廢除全國各藩,統一為府縣,是建立中央集權政權的一項劃時代的政治變革。
日本明治政府推翻幕府統治之後,各地藩國依然存在,並且擁有很大勢力,威脅著中央集權,不利於資本主義的發展。為鞏固中央集權,明治政府開始了一系列的新政措施以鞏固天皇為首的新政權,其中就包括政治上的“廢藩置縣”(日本語:はいはんちけん)。
明治2年6月17日(1869年7月25日),日本政府曾通過版籍奉還(日本語:はんせきほうかん)、改革藩制。“版”指土地,“籍”指戶籍(人口),版籍奉還就是要諸侯向政府交出對土地和人民的封建領主所有權,促使藩體制解體。
為消除封建根基,明治新政府繼續改革行政結構,廢除藩,設置縣。版籍雖然歸還了,但藩主仍是藩的行政官,而且藩主仍舊控制著徵稅和軍令的權利。這離中央集權的國家尚有很遠的距離。
1871年7月14日(1871年8月29日),在薩、長、土三藩合作下,調集一萬兵力於東京,並由西鄉隆盛、木戶孝允、板垣退助、大隈重信等掌握政府中樞,而後召集在京的各藩知事,命令廢藩。由此,府藩縣三治制廢除,成立東京、大阪、京都三府和三百零二縣。原為舊藩主的知藩事,其家祿和華族身份得到保證,本人移居東京。各藩的年貢移交政府,債務也由政府承擔。中央任命府知事掌管東京、大阪、京都三府,縣令治理各縣,以代替知藩事,使權力集中於中央。
同年11月,實行所謂改置府縣,對府縣進行統一、廢除、合計共設三府七十二縣。結束了日本長期以來的封建割據局面。
岩倉使節團的副使伊藤博文訪美時,曾在舊金山發表演說,他一邊想著奉還版籍和廢藩置縣,一邊洋洋得意地說:“歐洲廢除封建制度需要進行長時期的戰爭,而日本滴血未流、一彈未發就廢除了封建制度。”
廢藩置縣一方面有利於明治政府各項措施順利施行,另一方面也有利於形成統一的國內市場。總的來說,廢藩置縣加強了中央集權,有利於社會經濟的發展。“廢藩置縣”的措施,結束了日本長期以來的封建割據局面,為建立中央集權國家和發展資本主義經濟奠定了基礎。
此外,日本明治維新還實行了“殖產興業”、“文明開化”、“富國強兵”的政策。真正使日本由一個封建落後國家逐漸變成一個封建色彩濃厚的近代資本主義國家,基本實現富國強兵的目的。
廢藩置縣詔書(明治四年七月十四日)
明治天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