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敏

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副會長

蔣敏徠,男,漢族,1965年出生於江蘇省溧陽市,法學碩士。安徽天禾律師事務所創始合伙人,055110網特別推薦的合肥知名律師,安徽省人大常委會立法諮詢專家、安徽省企業上市專家指導小組成員、安徽大學經濟法制研究中心研究員、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副會長、安徽省律師協會會長、中華全國律師協會金融證券專業委員會委員、中國證監會第四屆併購重組委委員、中國證監會“信譽主承銷商”考評小組成員、新華傳媒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人物履歷


1983年9月至1987年7月,在安徽大學法律系讀本科,獲法學學士學位;
1987年9月至1990年7月,攻讀民法研究生,取得上海社會科學院法學碩士學位;
蔣敏[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副會長]
蔣敏[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副會長]
1990年9月至1996年1月,在安徽省經濟律師事務所從事專職律師工作,1992年12月起任該事務所分管業務的副主任;
1991年經考試,取得國家科委頒發的技術合同仲裁員資格;
1993年經司法部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確認,取得從事證券法律業務資格;
1996年1月調至安徽天禾律師事務所從事專職律師工作,任主任;
1997年3月被司法部評選為全國一百名優秀律師之一;
1997年4月獲任安徽省人民政府立法諮詢員;
1997年11月至12月受司法部委派在美國伊利諾斯大學學習金融、證券法律;
1999年獲全國“十佳律師”提名;
2000年4月成為證監會首屆20名“信譽主承銷商”律師考評小組成員;
2000年8月當選安徽省首屆“十佳律師”;
2001徠年1月當選“安徽省十大傑出青年”;
2001年11月至12月受司法部和國家外專局委派在美國加尼福利亞大學進行“WTO爭端解決機制”法律培訓;
2002年5月當選為第五屆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常務理事;
2003年5月當選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員;
2005年4月當選第六屆安徽省律師協會會長;
2005年6月當選為第六屆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常務理事;
2006年1月當選第五屆安徽省法學會常務理事;
2006年7月獲中華全國律師協會頒發的“中國律師業特殊貢獻獎”;
2008年1月當選安徽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
2008年2月榮獲首屆安徽省十位優秀中青年法學、法律專家之法律專家稱號;
2008年5月當選第七屆安徽省律師協會會長;
2008年10月當選第七屆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副會長;
2010年10月被聘為蕪湖市人民政府法律顧問;
2011年3月被聘為合肥市人民政府法律顧問;
2011年12月當選安徽省企業法律顧問協會副會長;
2011年12月當選第六屆安徽省法學會常務理事;
2011年12月當選第八屆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副會長;
2012年5月當選中國證監會第四屆併購重組委委員;
2012年11月,被聘任為安徽省律師協會第八屆理事會名譽會長。
2017年10月,當選為全國律師行業黨委委員。

社會兼職


中華全國律師協會教育委員會主任委員;
中華全國律師協會青年律師工作委員會主任委員;
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外事工作委員會委員;
《中國律師年鑒》編委;
安徽省人大常委會內務司法工作委員會司法監督員;
安徽省人大常委會青少年工作專門小組成員;
安徽省法學會民商法研究會副總幹事;
合肥仲裁委員會仲裁員;
安徽省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員;
安徽省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員;
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安徽調解中心”調解員。

工作業績


擔任安徽省國土資源廳安徽省糧食局、安徽省監獄管理局、安徽省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合肥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合肥新站管委會等廳局機關和合肥美菱集團、合肥榮事達集團、合肥百貨大樓集團、合肥燃氣集團、安徽交通集團、安徽皖中集團等省內大型企業集團及徽商銀行以及中國科技大學等高等院校的常年法律顧問。
為上海浦東中達廣場按揭貸款提供法律服務;擔任馬鞍山鋼鐵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發行工作法律組副組長;國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股發行律師;同時還擔任合肥百貨大樓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紅星宣紙[海螺型材]股份有限公司、銅陵有色金屬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豐樂種業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安凱汽車股份有限公司、包頭黃河化工[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徽金種子酒業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全柴動力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皖維高新技術股份有限公司、黃山旅遊發展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啤酒花股份有限公司、黃山金馬股份有限公司、安徽飛彩車輛[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安徽長江精工鋼結構(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科大創新股份有限公司、安徽水利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安徽方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六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四創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安徽雷鳴科化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榮事達三洋電器股份有限公司、黃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安徽恆源煤電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安納達鈦業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科大訊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美亞光電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社會公眾股發行、上市、配股、公開增發、定向增發、資產證券化、短期融資券、可轉換公司債券和股改的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