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昌市教育局

許昌市教育局

許昌市教育局,是主管全市教育事業的市政府工作部門,下設11個內設機構。組織指導教育方面的對外交流與合作;按有關規定管理教育援外和外援項目;負責對外漢語國際交流與推廣工作;開展與國外和港澳台的教育合作與交流。

主要職責


根據以上職責調整,市教育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教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教育理論研究和宣傳工作。
(二)研究制定全市教育改革發展戰略和教育事業發展規劃;負責全市各級各類教育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改革;負責全市教育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布工作。
(三)負責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負責義務教育的宏觀指導與協調;指導普通高中教育、幼兒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落實基礎教育教學基本要求和教學基本文件,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四)負責管理教育系統的科研、信息化建設和現代遠程教育等工作。
(五)負責本部門教育經費的統籌管理,參與擬訂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的辦法和措施;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市直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指導各縣(市、區)認真貫徹落實教育經費的“三個增長”。
(六)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和下達全市各級各類教育招生計劃和招生來源計劃,並負責組織實施;負責教育人才需求調查預測工作。
(七)主管全市教師工作。負責全市各級各類學校教師資格的認定管理工作;負責教育系統的表彰獎勵;歸口管理教師和教育管理人員的繼續教育;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內部人事與分配製度改革;指導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工作。
(八)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工作及國防教育工作。
(九)負責全市中小學校的安全教育和安全工作。
(十)組織指導教育方面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十一)按規定協調指導高等教育的教育改革和評估。
(十二)落實國家語言文字工作的方針、政策;編製語言文字工作規劃;負責普通話推廣工作。
(十三)負責全市社會力量辦學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宏觀管理。
(十四)指導全市教育督導工作,組織對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的督導檢查和評估驗收工作;負責全市基礎教育發展水平、質量的監測工作。
(十五)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許昌市教育局
許昌市教育局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將大中專畢業生離校后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划給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三)加強全市基礎教育工作,以農村教育為重點,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促進公共教育資源向農村傾斜,促進教育公平。深入推進基礎教育教學改革,切實減輕中小學生的課業負擔,加強中小學德育,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四)大力發展職業教育,堅持以就業為導向,深化職業教育教學改革,努力提高中等職業學校的辦學水平和質量,積極推進體制機制創新,增強職業教育發展活力。
(五)加強全市民辦教育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宏觀管理,完善民辦教育宏觀管理的政策措施,規範辦學秩序,促進民辦教育事業健康發展。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教育局設11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行政審批事項服務科)
綜合協調機關行政事務;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安排和督辦查辦工作;負責教育系統信息化建設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負責收發文處理、保密、政務公開、檔案、計劃生育、保衛等工作;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文件的審核工作,負責機關的行政複議和應訴工作。承擔行政審批職責。
(二)人事科
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人事、機構編製管理工作;負責教育系統表彰獎勵;負責教師資格認定管理;規劃並指導教育行政管理人員及高中以下學校校長隊伍建設;接收師範院校畢業生檔案;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內部人事與分配製度改革;承擔指導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工作。
(三)資金管理和基建科
參與擬訂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和教育基建投資的有關政策;統籌管理教育經費;負責市直學校和所屬單位的財務監管工作;參與編製市直學校和局屬單位教育事業費預、決算;監督、督促教育經費“三個增長”的貫徹落實;管理國有資產;指導學校總務後勤工作;擬訂全市教育事業發展規劃,指導規劃的實施及落實;擬訂市屬中等職業學校招生計劃;負責全市教育事業基本信息統計分析工作;管理全市教育基本建設項目及教育基建投資;管理國內外教育貸款和贈援款。
(四)基礎教育科
綜合管理全市基礎教育工作,重點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規範義務教育學校辦學行為;指導全市基礎教育改革和課程改革;指導中小學德育、法制教育、信息技術教育和勞動技術教育;負責全市幼兒教育、民族教育、特殊教育工作;負責全市基礎教育教材選訂工作;負責指導初高中升學錄取、高中學業水平測試、學生學籍檔案管理和畢業證書審驗發放工作;負責全市農村中小學現代遠程教育工程的管理、教學資源開發、人員培訓、應用指導工作;負責指導教學信息化、圖書館、實驗設備配備;負責落實國家語言文字工作的方針、政策,以及普通話推廣和社會用字規範化工作。
(五)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科
統籌管理全市中等職業學歷教育、成人文化技術教育,指導中等職業教育教學改革和德育工作;負責職業教育師資隊伍建設;牽頭負責職業學校招生工作;負責中等職業學校專業設置、課程調整及畢業證書的審驗發放;負責掃除青壯年文盲的管理與指導工作;指導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就業服務工作;指導社會力量舉辦的各類中等職業學校的工作。
(六)師資培訓科
制定全市師資培訓工作的計劃和長遠規劃;綜合管理中等及以下各類學校師資隊伍培養、培訓工作;指導師範教育教學改革;負責全市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工作;負責全市中小學幼兒教師專業資格的考核工作;參與全市中小學教師隊伍建設工作;負責中小學教師師德建設。
(七)體育衛生藝術教育科
擬訂體育、衛生、藝術教育教學的指導性文件;指導學校體育、衛生健康教育、藝術教育工作;協調學校組團參加重大體育競賽和藝術展演活動;指導學生的軍訓和國防教育工作。
(八)黨委辦公室
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擬定黨委有關落實貫徹上級黨委的政策、規章政策及工作意見;負責系統幹部隊伍建設、基層黨組織建設、黨員隊伍建設、黨員教育管理工作;協調指導基層黨組織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負責局黨委日常黨務工作。
(九)學校安全科
負責協調教育系統各級各類學校的學生、校舍、食品等方面的安全工作;負責協調、指導、檢查、督促全市教育系統信訪安全工作;負責受理教育系統來信、來訪,辦理有關信訪案件;排查不安定因素,做好教育系統穩定工作;負責協調學校及周邊治安的綜合治理工作。
(十)教育督導團辦公室
負責承擔教育督導團的日常工作;監督、檢查有關教育方針政策法規的貫徹執行情況和教育目標的實現;組織對普及九年義務教育、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鞏固提高的檢查和督查;承辦對下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工作的監督、檢查、評估、指導。
(十一)社會力量辦學管理辦公室
負責承擔社會力量辦學管理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全市社會力量辦學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宏觀管理;組織和監督社會力量辦學有關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落實;負責受理社會力量辦學申辦事宜。

領導分工


高建國同志負責並主持市教育局全面工作。
閆全迎同志負責黨務工作,協助局長負責市教育局全面工作。側重抓黨務、人事、文明城市創建和安全穩定等工作。
宋平同志負責教育督導工作,負責教育資金管理、教育計劃統計、基建、教育資源配置和教育發展規劃工作,負責許昌新區學校的規劃、建設、教育資源配置工作,負責校舍安全工作,負責教育體制改革工作。負責聯繫許昌新區項目建設工作。負責聯繫市人大、市政府的有關工作。具體分管教育督導團辦公室、資金管理和基建科、教育技術裝備管理中心。
馬京克同志協助黨委書記負責黨務工作,負責人事管理、老幹部和關工委工作,負責教育人事制度改革、職稱改革和評審工作,負責社會力量辦學管理、勤工儉學工作。負責聯繫市政協、市委組織部、統戰部的有關工作。具體分管黨委辦公室、人事科、社會力量辦學管理辦公室、勤工儉學辦公室。
代廷安同志負責基礎教育工作,負責基礎教育教學研究、教育科研工作,負責學校德育和安全教育工作,負責師資培訓和語言文字工作。負責聯繫市委宣傳部、市婦聯、團市委的有關工作。具體分管基礎教育科、師資培訓科、基礎教育教學研究室。
宋蘭蘭同志負責機關管理、財務管理和辦公室工作,負責學校體育、衛生、藝術和教育宣傳工作,負責計劃生育、文明城市、文明機關創建及工會工作,負責學校食品安全工作,負責聯繫涉外單位的有關工作。具體分管行政辦公室(教育宣傳科)、體育衛生藝術教育科、教育電視台。
陳暉同志負責市招生考試辦公室全面工作。
張文敏同志負責紀檢監察、法制建設、信訪穩定、電化教育和教育行風建設工作。負責師生校外安全及學校周邊治安綜合治理的協調工作。負責聯繫市紀委、監察局、公安、消防的有關工作。具體分管紀檢監察室、學校安全科、電化教育館。
楊春香同志負責職業教育、成人教育、職成教教研和繼續教育工作。具體分管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科、成人教育教學研究室、中小學教師培訓中心。
丁丙義同志協助馬京克同志抓好社會力量辦學管理辦公室、勤工儉學辦公室工作。

課程改革


各縣(市、區)教育(教體)局、市直各高中:
為認真貫徹落實河南省普通高中新課程實驗教科書的選用政策,進一步加強和規範學生用書的管理工作,切實減輕學生過重的課業負擔和經濟負擔,河南省教育廳下發了《關於加強普通高中新課程實驗學生用書管理的通知》(教基[2008]490號)。現將河南省教育廳《關於加強普通高中新課程實驗學生用書管理的通知》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市教育局將於9月中旬組織有關人員對普通高中新課程實驗用書情況進行檢查,請各縣(市、區)教育(教體)局、市直各高中學校根據通知精神,做好相關準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