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開軍

連雲港明珠大酒店董事長

尚開軍,男,漢族,1960年出生,江蘇人,現任連雲港明珠大酒店董事長。

尚開軍曾在農村推過爛泥,做過小商販,賣過黃豆、大米。

2008年5月份以來,尚開軍以明珠投資公司為依託,逐漸形成以尚開軍為組織、領導者,胡明等人為成員的黑社會性質組織,后被提起公訴。

人物經歷


早年經歷

1960年,尚開軍生於灌雲農村。
尚開軍參會
尚開軍參會

工作經歷

尚開軍曾在農村,他推過爛泥,做過小商販,賣過黃豆、大米。
尚開軍現任連雲港明珠大酒店明珠大酒店董事長,在連雲港擁有酒店有:明珠大酒店、明珠香榭爾大酒店、明珠萬豪大酒店、最佳東方宜家大酒店等數家酒店,另外從事房地產、汽車銷售等行業。

人物事件


2008年5月份以來,被告人以明珠投資公司為依託,逐漸形成以尚開軍為組織、領導者,胡明等人為成員的黑社會性質組織。2008年至2019年,該組織為維護其非法利益,採用暴力、脅迫、軟暴力等手段有組織地多次實施聚眾鬥毆、尋釁滋事、敲詐勒索、詐騙、虛假訴訟、妨害作證等違法犯罪活動,涉案金額5000餘萬元,致被害人經濟損失500餘萬元,並造成1人輕傷、13人輕微傷等嚴重後果。該組織通過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殘害群眾,稱霸一方,破壞公司、企業及他人的正常生產、經營、工作、生活秩序,在連雲港市海州區造成重大影響,嚴重破壞了該地區的經濟秩序和社會秩序。灌南縣人民法院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敲詐勒索罪、詐騙罪、尋釁滋事罪、聚眾鬥毆罪、虛假訴訟罪、妨害作證罪,數罪併罰,判處被告人尚開軍有期徒刑二十三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他25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二十年及以下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或相應罰金。
尚開軍等受審
尚開軍等受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