揮發酚

沸點在230℃以下的有毒物質

揮發酚是指沸點在230℃以下的有毒物質,主要污染源為煤氣洗滌、煉焦、合成氨、造紙、木材防腐和化工行業的工業廢水。

化學物質簡介


揮發酚:根據酚類能否與水蒸汽一起蒸出,分為揮發酚和不揮發酚。酚類為原生質毒,屬高毒物質,人體攝入一定量會出現急性中毒癥狀;長期飲用被酚污染的水,可引起頭痛、出疹、瘙癢、貧血及各種神經系統癥狀。當水中含酚0.1~0.2mg/l,魚肉有異味;大於5mg/l時,魚中毒死亡。含酚濃度高的廢水不宜用於農田灌溉,否則會使農作物枯死或減產。
通常認為沸點在230℃以下為揮發酚,一般為一元酚;沸點在230℃以上為不揮發酚。苯酚甲酚、二甲酚均為揮發酚,二元酚、多元酚屬不揮發酚。酚的主要污染源有煤氣洗滌、煉焦、合成氨、造紙、木材防腐和化工行業的工業廢水。

分析方法


酚類的分析方法較多,而各國普遍採用的為4-氨基安替比林光度法,國際標準化組織頒布的測酚方法亦為此。
水樣中揮發酚濃度低於0.5mg/L時採用4-氨基安替比林萃取光度法,濃度高於0.5mg/L時採用4-氨基安替比林直接光度法。
高濃度含酚廢水可採用溴化容量法,此法適用於車間排放口或未經處理的總排放污水口廢水。
若當水樣中存在氧化劑、還原劑、油類及某些金屬離子時,均應設法消除並進行預蒸餾。
如對遊離氯加入硫酸亞鐵還原;對硫化物加入硫酸銅使之沉澱,或者在酸性條件下使其以硫化氫形式逸出;對油類用有機溶劑萃取除去等

蒸餾的作用有


1、分離出揮發酚;
2、消除顏色、渾濁和金屬離子等干擾。
水樣保存:用玻璃儀器採集水樣。水樣採集后應及時檢查有無氧化劑存在。
必要時加入過量的硫酸亞鐵,立即加磷酸酸化至pH4.0,並加入適量硫酸銅(1g/L)以抑制微生物對酚類的生物氧化作用,同時應冷藏(5~10℃),在採集后24h內進行測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