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官名。
北周設置。主管對外重大交際禮儀。《資治通鑒·陳宣帝太建四年》:“周遣大將軍昌城公深聘於
突厥,司賓李除、
小賓部賀遂禮聘於齊。”
胡三省註:“
後周倣
成周之制以建官,司賓,蓋《周官》大行人之職。”
(2).官名。
唐代對
鴻臚寺的改稱。掌管賓客凶儀之事及冊諸蕃。參閱《通典·職官八》。
(3).官名。唐宮內官,屬
尚儀局,掌賓客朝見等事。參閱《舊唐書·職官志三》。
(4).負責接待賓客。《北齊書·祖珽傳》:“時徐君房
庾信來聘,名譽甚高,
魏朝聞而重之,接對者多取一時之秀,盧元景之徒並降階攝職,更遞司賓。”清·
蒲松齡《聊齋志異·武孝廉》:“又年餘,婦自往歸石,止於旅舍,託官署司賓者通姓氏,石令絶之。”《儒林外史》第四回:“就是我主顧張老爺、周老爺,在那裡司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