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職業資格證書
證明勞動者具有從事某一職業資格的文件
國家職業資格證書是國家證書制度的一個組成部分,它通過國家法律、法令和行政條規的形式,以政府的力量來推行,由政府認定和授權機構來實施,在全國範圍內通用的,對勞動者的從業資格進行認定的國家證書。它是表明勞動者具有從事某一職業所必須具備的學識和技能的證明,是對勞動者具有和達到某一職業所要求的知識和技能標準,通過職業技能鑒定的憑證,是職業標準在社會勞動者身上的體現和定位。
國家職業資格證書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核發,全國通用。
我國的職業技能鑒定體系是從50年代開始形成的傳統的八級技術等級制度基礎上,經過多年的演變發展,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工種分類目錄和技術等級標準的基礎上確立的。從94年起,我國就開始試行新的職業技能鑒定製度,並通過立法在《勞動法》(95年)、《職業教育法》、《職業資格證書規定》、《職業技能鑒定規定》等法律法規上確定了職業技能鑒定的基本法律地位和政策保障。
現行國家職業資格證書是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令第6號《招用技術工種從業人員規定》(現已廢除)從2000年7月1日起開始實行的。是由原技術等級證書和技師合格證書合併構成。
為什麼要實行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制度?
從世界各國的情況看,絕大多數國家都有自己的職業資格證書制度。職業資格證書是國際上通用的從業資格證明。在改革開放二十多年後的今,我國的國際化進程逐漸加快,隨著2001十一月中國正式加入世貿組織,外資企業將大量進入中國,對我國勞動力的素質將有更高的要求。我國實行自己的職業資格證書制度就是為了提高勞動者素質,促進勞動者就業和增強就業管理,適應外資企業對我國勞動力素質的要求。
國家職業資格證書
國內的各種證書五花八門,有《計算機等級證》、《財會電算化合格證》等,各地方行政部門以及企業發放的證書更是不計其數。
國家職業資格證書有什麼用處?
實行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制度就是要對"從事技術複雜以及涉及到國家財產、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消費者利益的工種(職業)"實行准入控制。未經過職業培訓或培訓,未取得相應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不得在國家規定就業准入工種(職業)範圍內就業,職業介紹機構和用人單位不得介紹和招用。對違反規定的,勞動保障監察機構要依法進行行政處罰。簡單的說,沒有經過職業技能培訓取得國家職業資格證書的求職人員,一是用人單位不得招用,二是職業介紹機構不得介紹。
(1)在職人員。到職介機構求職的勞動者到實行准入控制的工種範圍內就業時,必須具有國家職業資格證書。用人單位和職業介紹機構發布技術工種人員招聘廣告時,必須在應聘人員應具備的條件中註明職業資格要求。
(2)新生勞動力。普通高中、職業高中、職業中專、大學應屆畢業的新生勞動力,不但要經過職業培訓、職業教育,取得畢業證書,還必須取得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後才能實行准入控制的技術工種範圍內就業。
(3)在職人員。對從事技術工種而還沒有相應職業資格證書的在崗人員,必須參加職業技能培訓,拿到職業資格證書再上崗。
(4)轉崗人員。對已經有職業資格證書,但是又更換了的在職人員,必須重新參加職業培訓,取得崗位的職業資格證書再上崗。
(5)政策性安置人員。用人單位安排國家政策性安置人員從事技術工種工作的,應當先組織培訓,達到相應工種(職業)技能要求后再上崗。
(6)下崗職工。下崗職工再就業前都必須進行職業技能培訓,拿到職業資格證書才能再就業。
(7)國家職業資格證書與畢業證書的區別是什麼?
我國實行的是雙證書制度,畢業證書和國家職業資格證書都是求職人員的應業憑證,求職人員在取得畢業證書的同時,還必須取得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才能就業。
(8)怎麼取得國家職業資格證書?
必須經過專門的職業技能培訓,參加職業技能鑒定考試併合格才能辦理。
如何辨別偽造的國家職業資格證書?
學校利用參加職業技能培訓的學員急需取得國家職業資格證書的心理,向學員發放偽造的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因此學員在辦理國家職業資格證書時應當注意:在辦理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前,必須經過統一的國家職業技能鑒定考試才能辦理。凡是不經過考試取得的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必定是偽造的國家職業資格證書。
職業資格證書
國家職業資格證書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依法推行的國家級證書,是用人單位招聘、錄用勞動者的主要依據。
所有職業資格證書都必須經過統一的國家職業技能鑒定考試才能辦理,凡是不經過考試取得的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必定是偽造的國家職業資格證書。
國家職業技能鑒定分為全國統考和省統考項目。
1.全國統考
即由國家人社廳組織,國家職業資格鑒定中心承辦的全國統一考試,一年兩個考試批次,分別為上半年4月和下半年11月。
2.省統考
即由各地市州人社局組織,各地市州技能鑒定中心承辦的統一考試,每月一個考試批次,一年考最多組織12次考試批次。
3.全國統考和省統考的區別
(1)證書上的區別
參與全國統考所發職業資格證書,證書核發單位為該地直屬省職業技能鑒定中心蓋章;參與省統考所發職業資格證書,證書核發單位為該地直屬省、市隨機蓋章。
(2)使用上的區別
職業資格證書在使用上無任何區別。
國家職業資格證書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依法推行的國家級證書,從技術角度看,職業資格證書是社會按一定的職業資格標準,對勞動力質量進行嚴格檢測的結果;從經濟關係看,職業資格證書是社會對勞動供給者擁有的勞動力產權的核定和確認。因此說職業資格證書是,是勞動者求職、任職、開業的資格憑證,是用人單位招聘、錄用勞動者的主要依據
1、職業資格證書
職業資格證書是反映勞動者具備某種職業所需要的專門知識和技能的證明。職業資格證書與職業勞動活動密切相聯,反映特定職業的實際工作標準和規範。
2、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制度
按照國家職業標準,通過政府認定的考核鑒定機構,對勞動者的技能水平和從業資格進行評價和認證的國家證書制度。
3、國家職業資格五級
初級技能:能夠運用基本技能獨立完成本職業的常規工作。
4、國家職業資格四級
中級技能:能夠熟練運用基本技能獨立完成本職業的常規工作;並在特定情況下,能夠運用專門技能完成較為複雜的工作;能夠與他人進行合作。
5、國家職業資格三級
高級技能:能夠熟練運用基本技能和專門技能完成較為複雜的工作;包括完成部分非常規性工作;能夠獨立處理工作中出現的問題;能指導他人進行工作或協助培訓一般操作人員。
6、國家職業資格二級(技師)
能夠熟練運用基本技能和專門技能完成較為複雜的、非常規性的工作;掌握本職業的關鍵操作技能技術;能夠獨立處理和解決技術或工藝問題;在操作技能技術方面有創新;能組織指導他人進行工作;能培訓一般操作人員;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
7、國家職業資格一級(高級技師)
能夠熟練運用基本技能和特殊技能在本職業的各個領域完成複雜的、非常規性的工作;熟練掌握本職業的關鍵操作技能技術;能夠獨立處理和解決高難度的技術或工藝問題;在技術攻關、工藝革新和技術改革方面有創新;能組織開展技術改造、技術革新和進行專業技術培訓;具有管理能力。
逐步建立起與國家職業資格相對應,從初級、中級、高級直至技師、高級技師的職業資格培訓體系,並使之成為勞動者終身學習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與職稱的對應關係:高級職稱相當於國家一級職業資格證,中級職稱相當於國家二級職業資格證,初級職稱相當於國家三級職業資格證。
部分學校利用參加職業技能培訓的學員急需取得國家職業資格證書的心理,向學員發放偽造的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因此學員在辦理國家職業資格證書時應當注意,一般可通過以下幾種方式甄別:
1.證書查詢
通過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全國查詢系統可直接查詢證書真偽。
註:職業資格證書上網查詢公示存有時間差,一般證書核發后三個月左右才能在系統中查詢到,如果沒到三個月可能查詢無數據。
2.考證形式
所有不參加考試直接發證的均為假證。
3.證書外觀
(1)職業資格證書所用紙張均為專用特種紙,如果摸起來如同書本的紙張感覺,可能為假證。
(2)每本職業資格證書均有核發單位壓制的鋼印,如果摸起來無凹凸感或鋼印錯誤,可能為假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