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黃金租賃業務,黃金租賃業務是指客戶從銀行或企業租賃黃金或銀行從客戶租入黃金、到期歸還並以人民幣交付黃金租賃費,承租方擁有黃金在租賃期間的處置權並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租賃費用。
一般歸類於商業銀行下公司業務
金融市場類下的代客交易保值等類別下的產品。
黃金租賃業務可以滿足客戶的實體黃金流動性需要,並具有隨時歸還的優勢:客戶可以根據自身情況隨時歸還黃金,終止黃金
租賃合同,但銀行有權適當調節黃金租賃費率以彌補更改交易造成的損失;客戶還可在租賃合同到期時申請展期。適用於用金企業所需黃金的融通,以及生產
經銷企業用於保值目的的提前銷售。對銀行租入的黃金租賃交易,客戶可獲得租賃費,並減免倉儲費。
這一業務還特別適用於產金、用金、涉及黃金加工、貿易等企業,不僅可以大大減輕
企業現金流的壓力,還能為企業節約大量
資金佔用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