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平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黃平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一)負責縣人民政府日常工作事務,確保縣人民政府工作的正常運轉;承擔縣人民政府各類會議的會務工作;負責縣人民政府重大活動的組織安排。 (十)負責縣人民政府機關基建資金管理、資產管理及車輛調度管理;負責縣人民政府機關後勤工作,為縣人民政府領導同志做好後勤服務工作。 (十四)辦理縣人民政府領導同志和省、州人民政府辦公廳(室)交辦的其它事項。
(一)負責縣人民政府日常工作事務,確保縣人民政府工作的正常運轉;承擔縣人民政府各類會議的會務工作;負責縣人民政府重大活動的組織安排。
(二)協助縣人民政府領導同志處理日常工作,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和鄉鎮之間的工作。
(三)承擔縣人民政府文件、傳真的文書處理和機要保密工作;組織起草和承辦以縣人民政府及辦公室名義印發的文件、傳真;指導縣人民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的文秘工作。
(四)協助辦理上級黨委、政府和縣委、縣人大常委會交給縣人民政府辦理的有關事項。對縣人民政府各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請示縣人民政府的問題,提出審核、處理意見,報告縣人民政府審批。
(五)協助縣人民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處理由縣人民政府直接處理的突發性事件和重大事故。
(六)按照“分級負責、歸口辦理”的原則,處理群眾來信,接待群眾來訪,向縣委、縣人民政府領導同志報告來信來訪反映的重要信息,負責重大信訪案件的辦理和督查。
(七)督促檢查縣人民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對國務院、省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以及本縣人民政府公文、會議決定事項和領導批示的執行落實情況,並及時反饋結果。
(八)按照縣人民政府工作部署和縣人民政府領導同志的指示,組織調查研究,收集整理重要信息,提供領導決策參考。
(九)協助接待中央、省、州國家機關各部門各級別領導。
(十)負責縣人民政府機關基建資金管理、資產管理及車輛調度管理;負責縣人民政府機關後勤工作,為縣人民政府領導同志做好後勤服務工作。
(十一)承辦全國、省、州及本縣人大代表的建議和全國、省、州及本縣政協委員提案工作。
(十二)負責全縣政務信息的采編和分析,為縣人民政府領導決策服務;負責全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指導監督全縣政務信息公開工作;負責全縣政府信息網路的規劃、建設、管理和指導工作。
(十四)辦理縣人民政府領導同志和省、州人民政府辦公廳(室)交辦的其它事項。
根據以上職責,縣政府辦公室設4個內設機構。
(一)綜合科
負責起草修改以縣人民政府和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文件,縣政府的重要報告和縣長講話;負責辦公室黨務、人事、政治、業務理論學習、紀律作風的組織工作;負責縣人民政府和縣人民政府辦公室來電、來文、來信、報刊、雜誌和縣人民政府、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文件的收發、編號、登記、分類、裝訂和呈批等工作;負責機要文件、秘密文電及其他有關材料的保密、管理以及歸檔、立卷工作;管理縣人民政府、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印鑒及介紹信;負責政府系統電子政務的管理及辦公室的文印工作;參與會議的組織準備,做好會議通知、記錄,編寫會議紀要等;完成縣人民政府和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事宜。
(二)秘書科
承擔縣長、副縣長日常公文運轉、文字材料和會議紀要的起草、整理、審核工作;負責縣長、副縣長交辦事項的日常督查工作;負責縣人民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上報縣人民政府的請示、報告等材料的登記、審核,並提出處理意見報縣人民政府有關領導或提交縣人民政府有關會議審定;負責縣長、副縣長工作大事記和政務活動信息;負責辦理所服務的縣長分管方面的公文,承擔縣人民政府召開的有關會議的領導講話起草、整理、審核和會務工作;負責所服務的縣長分管工作的協調督辦;完成縣人民政府和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事宜。
(三)信息科
負責縣人民政府和縣政府辦公室信息公開工作;指導、協調、督促全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負責組織編製縣人民政府信息公開指南、目錄和年度報告;負責政務信息和政府公報的編髮、上報和調研工作;負責黃平縣政務信息快報的編報工作;負責向縣人民政府領導推薦外地有關政府工作的信息和經驗;負責收集整理上報縣人民政府領導每周要情;負責縣政府系統政務信息化和政府門戶網站規劃建設、管理、協調工作;完成縣人民政府和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事宜。
(四)行政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