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服務部

證券服務部

申請設立前一個月末的凈資本符合證監會的規定;沒有擅自設立證券營業網點;申請設立服務部的營業部開業1年以上,最近1年未受到證監會的處罰;

目錄

正文


證券服務部:證券公司在營業部主要營業場所外設立的、為投資者提供證券交易服務的營業網點。
服務部:應與其所屬的營業部在同一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內。
申請設立服務部的證券公司應具備的條件:
沒有挪用客戶交易結算資金;
沒有混合操作;
申請設立前一個月末的凈資本符合證監會的規定;
無違法違規融資;
內部管理規範;
沒有擅自設立證券營業網點;
最近1年未受到證監會的處罰,未因涉嫌重大違法事項正受到立案調查;
申請設立服務部的營業部開業1年以上,最近1年未受到證監會的處罰;
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擬設立服務部,具有證券從業人員資格的業務人員不少於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