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興長
姜興長
姜興長,男,漢族,1946年6月生,雲南牟定人。中共黨員。1968年11月參加工作。1968年11月畢業於西南政法學院法律系,大學學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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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興長
1978年9月在雲南楚雄彝族自治州公安處工作。
1979年任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檢察院秘書、檢察員、檢察委員會委員、副檢察長。
1983年7月任雲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副書記、州委政法委書記、州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主任。
1989年7月任雲南省委組織部副部長、省紀委委員。
1993年5月任雲南省司法廳廳長、黨組書記,雲南省監獄管理局第一政委。 1995年8月任雲南省委委員、省委政法委書記。
1995年11月任雲南省委委員、省委政法委書記、省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常務副主任。
1997年9月任雲南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書記,雲南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黨組書記。
1998年12月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黨組成員兼機關黨委書記。
2002年7月至2008年4月任最高人民法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2008年3月任第十一屆全國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副主任委員。二級大法官。第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