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明鄉

黑龍江省哈爾濱市轄鄉

黎明鄉隸屬哈爾濱市香坊區管轄。位於市境東南部,北靠城區,東鄰香坊區,南與哈爾濱市阿城區和平房區毗連。原屬哈爾濱市朝陽區。1956年4月1日,並村划鄉,設置黎明鄉。“黎明”一詞,寓意“解放”和“新生”。1958年改為黎明管理區,1959年改為黎明分社。1963年3月,劃歸濱江區管轄,同年5月改為黎明公社。1972年8月,劃歸動力區管轄。1984年1月,政社分開,恢復黎明鄉。

地理環境


黎明鄉地處近郊,其經濟特點是以農業與鄉鎮企業並重,農業則以春、夏、秋三菜為主。全鄉總面積57.3平方公里,有耕地3.49萬畝,蔬菜播種面積佔57%。鄉辦工業有黎明鑄造機廠、汽車配件廠、構件廠、磚廠、金屬改制廠等,1992年鄉企總產值4752萬元。全鄉共轄東方紅、太陽升、幸福、柳樹林、團結、榮進、紅星、鄧家、朝陽、安樂等10個村。
1990年全鄉總人口2.5萬人,以漢族為主,少數民族有滿、回、朝鮮族等。鄉政府駐地哈綏公路1公里處。
徠2006年8月15日,國務院批准(國函[2006]73號):撤銷哈爾濱市動力區,行政區域併入香坊區,香坊區人民政府駐香坊大街。黎明鄉撤改為黎明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