間接格

間接格

間接格(oblique case;縮寫為:obl;拉丁語:casus generalis;亦稱:斜格)在語言學中是綜合語中一種名詞格,它一般用在名詞是動詞、或前置詞的賓語時。除了句子主語的主格、或直接稱呼的呼格之外,間接格可以出現在任何格的關係中。

間接格的關係


有著主格或間接格系統的語言還對比於有著絕對格或作格系統的語言。在作格-絕對格語言中,絕對格用於直接賓語(主語將用作格);但絕對格還用於不及物動詞的主語,這裡的主語是被動描述的,而非進行一個行動。不過也有展示間接格的作格-絕對格語言;在西北高加索語言阿迪格語卡巴爾達語尤比克語等當中,間接格標記用來標記作格、與格和動詞應用的對象。

用法範例


在分析式印歐語言中,間接格是來自最初共同原始印歐語的更複雜名詞格系統的遺跡。間接格出現在英語代詞集合中;這些代詞經常叫做賓格代詞。比如第一人稱代詞me表示文法功能的變化:
用於直接賓語的賓格:
She bit me! 用於間接賓語的與格:
Give me the rubber hose! 作為前置詞的賓語:
Stop spitting on me!作為分離主題標記:
Me, I like French.代詞me在任何這些用法中都是不做不同詞形變化的;除了所有關係的屬格和作為的主語的非分離主格之外,它用於所有文法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