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溝村

山西省長治市長子縣南陳鄉下轄村

李家溝村位於長子縣西南15公里處,要廟山腳下,全村111戶,人口506人,耕地面積970畝。

近年來,在鄉黨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村容村貌發生了巨大變化,2008年投資12萬元修通進村油路1.5公里;投資5萬元修建了村級組織活動場所,鋪設中心廣場230平方米,綠化了休閑廣場,先後被授予“市級平安創建村”“縣級模範黨支部”“鄉紅旗黨支部”等榮譽稱號。

我村以種植業為主導產業,其中園區蔬菜大棚經濟收入人均達2200元;養殖小區在村西500米以外,佔地面積21畝,涉及養殖戶14戶,為該村經濟發展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一事一議制度


一、李家溝村對於一事一議,必須堅持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原則。
二、村委會第一負責人負責本行政區域內一事一議的指導和監督工作,具體工作由財政所承擔。
三、籌資籌勞應當遵循村民自願、村民受益、量力而行、上限控制、民主決定、程序規範、使用公開的原則,實行一事一議。
四、一事一議所籌資金和勞務,用於本村範圍內農田水利基本建設、植樹造林、修建和維護村級道路等集體公益事業。並符合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決定的使用事項。
五、一事一議事項,由村民委員會提出預案,張榜公布。預案徵求村民意見后提交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大會討論決定。
六、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通過的籌資籌勞決定,村民委員會應當將籌資籌勞決定、方案和會議記錄報財政所、處農經站審核,由村委會批准並報鄉綜改辦。
七、村內興辦集體公益事業所籌資金,屬於本村村民集體所有。應納入村級財務統一管理,單獨設立帳戶,單獨核算,所籌劃資金的收支使用情況,應定期向村民公布,接受村民監督。
八、凡符合規定的籌資籌勞,農民應當自覺繳納和出工。對違反規定的籌資籌勞,村民有權拒絕,並向村委會或鄉綜改辦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