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道德

環境道德

環境道德,又稱“生態道德。”人們為了保護自然生態環境,自覺調整人與內然的關係而形成的道德意識、道德規範和行為實踐的總和。當代環境道德的基本精神在於:以人類特有的道德自覺態度協調人與自然的關係,重視自然界的權利和內在價值,尊重地球上生命形式的多樣性,愛護各種動物和植物,保護自然環境,合理利用自然資源,維護地球生態系統的平衡,促進人類社會與自然環境的協凋和可持續發展。當代環境道德觀念的形成和發展,是人類道德認識的一次重要升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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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它改變了人類對待自然的態度,要求人類從過去一味強調“戰勝自然”,轉變為“與自然和諧相處從大自然的征服者,轉變成為自然界的“善良公民”。它拓展了人類的倫理視野,把道德調節的範圍從人與人的關係,擴大到了人與自然的關係,肯定了人作為自然界道德監護者的神聖職責,它提高了人們的利益觀念水平,從只重視人類的利益或當代人的利益,擴大到考慮全體人類及其子孫的長遠利益和整個生態系統的利益。